
一、离婚哪些可以分割
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分割时,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属共同财产可分割。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个人财产,通常不参与分割。
二、离婚哪些可以被追回
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可追回:一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如一方私自将共同所有的房产低价出售,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分割售房款。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侵权行为取得的财产,若该财产应返还而未返还的,可在离婚时主张追回。此外,如果一方基于无效赠与行为给第三者的财产,另一方有权追回。需注意,主张追回财产需举证证明该财产性质及对方不当行为,可通过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来支持诉求。
三、离婚哪些可以退回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离婚时可能涉及财产退回:
1.彩礼: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离婚时彩礼可能需退回。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欺诈、胁迫订立财产分割协议:若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当探讨离婚哪些可以分割时,除了常见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还涉及到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财产。比如知识产权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创作、发明等获得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经济收益,也属于可分割财产。另外,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权,如果是婚后取得,其增值部分也可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若你对知识产权收益分割、股权分割等具体操作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某些财产是否可分割,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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