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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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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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 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 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 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 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

3.3.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3.2.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 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Σ分项(分部) 工程权值

3.2.3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3.2.4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 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3.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 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3.3.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3.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 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3.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 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 单位工程的质量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工程的质量应该达到合格的标准才能投入使用,对于项目中,所属的任何一个单位工程不合格,那么整个项目都是不合格的,并且通过修整,加固等再重新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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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的朋友他是刚做工程的,前不久刚承包一个工程,想知道对于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 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办理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 个工作 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 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4、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 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 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人防工程验收内容
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 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 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 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 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点监督内容
1、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 容是否正确。
3、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
4、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 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
5、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 主管部门提交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我婶婶是负责工程质量检验的,但是因为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些,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
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
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
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以上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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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对申报工程中实测项目予以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与施工单位验评的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时,应承认施工单位的验评结果。否则以抽查结果为准。抽查量如下1、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米。2、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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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的表哥他跟着朋友去做工程,因为刚开始做工程,好多事都不太懂,想知道对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 年10 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划分标准如下:
(1)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2)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2、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划分标准如下: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
3、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法律依据: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2.0.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第2.0.6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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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质量验评划分的具体规定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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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版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版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版内容: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
1、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两档设定,其中土方路基压实度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三档设定。
2、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如果检查路段以延米计时,则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3、路基压实度须分层检测,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均在路基项面进行检查测定。
4、路肩工程可作为路面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5、服务区停车场、收费广场的土方工程压实标准可按土方路基要求进行监控。
二、排水工程。
1、 排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的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出路基以外。
2、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
3、跌水、急流槽、水簸箕等其他排水工程可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4、路面拦水带纳入路缘石分项工程,排水基层可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5、沟槽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6、排水泵站明开挖基础可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7、钢筋混凝土构件包含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包括预应力钢筋的加工和张拉分项工程。
三、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筑工程。
1、对砌体挡土墙,当平均墙高小于6m或墙身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时,每处可作为分项工程进行评定:当平均墙高达到或超过6m且墙身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时,为大型挡土墙,每处应作为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2、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桩板式、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应作为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3、丁坝、护岸可参照挡土墙的标准进行评定。
4、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均应包含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公路法》第四十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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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1、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2、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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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是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你好,律师,我是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之一,我负责工程的质量,我想请问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 年10 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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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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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 (一)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二)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补测数据 (三)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四)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及评定。 (五) 除电动机空负荷试转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宜由施工单位归档保存、备查。可不移交给建设单位。 (六)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第4.0.2条的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量 2、所属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分部工程中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应符合规定,带电或试运应正常。 4、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或试运结果所作的结论应确切,并应签名验收。 (七)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八)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其检验及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4.0.3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的内容进行。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3)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对本单位工程资料核查结果,应资料、签字齐全。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2)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 (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应对本单位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5)未因施工的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6)未发生过因接地或短路,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7)电动机空转过程中,未发生过电动机烧毁事故。 (8)在分部试运过程中,未因电气的原因,而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对施工质量检验结果有分歧时,各级质检人员均有权要求进行复检。复检时,各级有关质检人员应参加。复检结果应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确切、资料齐全、签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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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
(88)建标字第33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电气工程)TJ303-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以上六项验评标准的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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