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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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安机关立案的话,就不会撤销的,除非抓住犯罪嫌疑人,没有时间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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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公安部门办案的时候,出现性质比较严重的重大案情,且嫌疑人目前是无法追踪到,在逃的情况下,一般公安机关会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排查和对比,来达到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目的。那么像这样的网上追逃期限是有具体的时间规定的吗?

一、网上追逃具体内容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具体内容是:

1、是严格执行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的破案标准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修改刑事案件破案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8〕1号)精神,在破案统计、侦查部门破案成绩考核、刑警中队等级评定等工作中都要严格执行这个破案标准:一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犯罪集团作案的,首要分子和主要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必须抓获。要把缉捕在逃人员作为侦查办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决纠正重破案、轻追逃的错误倾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侦查破案水平,及时抓获更多的犯罪嫌疑人,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

2、是严格落实破案追逃责任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立案、侦查、破案、追逃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单位和侦查员身上,谁办的案件,谁就要对该案在逃人员的缉捕工作负责到底。办案单位和侦查员要负责搜集在逃人员的资料并及时上网,要保管好在逃人员的证据档案,随时掌握缉捕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等工作。

3、是对在逃人员要及时上网

以下三种在逃人员必须上网:1999年以后,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人员要在一个月以内上网;看守所、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要随时上网;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上网,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

在逃人员上网要有简要案情、姓名、性别、照片、体貌特征、身份证号码、法律手续等资料,要逐步提高上网在逃人员资料的质量。逃犯信息上网要经县、区以上(含)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各级刑侦部门要随时掌握网上在逃人员信息,省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对上网在逃人员情况变化时的删改和抓获核实后的撤销工作。

4、是运用网上查询和光盘比对及时查获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查询、比对,查获在逃人员。

5、是要为网上查询和光盘比对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快公安信息二级网络、三级网络建设,尽快创造条件把网络联通到责任区刑警队、派出所等基层实战单位。各级公安信息通信部门要保障网络畅通,为网上追逃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保障服务。

6、是对重大在逃人员实行A、B级通缉。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各省级公安机关向公安部申请发布《公安部通缉令》,要提供以下材料:发布通缉令的请示,基本案情和要求通缉的地域范围;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近期清晰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对被通缉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或《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拘留证》的复印件。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办理业务仍归口部刑侦局管理。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传真下发,同时在全国公安信息网络上发布,并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还将视情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全国性的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上适量发布,实行公开通缉。

7、是实行追逃奖励制度。每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立案地公安机关要奖励抓获单位或个人五百元至一千元,案情重大、紧急的,可以视情提高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要标注在上网在逃人员信息中。在本地区、本市辖区内抓获本地的上网在逃人员原则上不予奖励。对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在通缉令上标明;对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令》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申请发布通缉令的省级公安机关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由省级公安机关确定,并在通缉令上标明。对防逃意识强,犯罪嫌疑人到案率高,防止在逃人员产生的;对抓逃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8、是实行倒查追究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对抓获的重大在逃人员要认真分析研究其潜逃、藏匿的情况,从中发现缉捕在逃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倒查责任追究。对因侦查工作失误造成犯罪嫌疑人外逃的;对应上网而未上网丧失抓捕时机造成犯罪嫌疑人外逃久抓未获的;对在逃人员在辖区内长期隐藏没有及时发现的;对虚报成绩骗取奖励或荣誉的;对配合协助外地抓逃不力或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民警及领导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通报全国,严肃批评。(摘编自公安部《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公通字〔1999〕91号)

二、网上追逃期限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安机关立案的话,就不会撤销的,除非抓住犯罪嫌疑人,没有时间限制。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的追逃措施,也就是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了,而犯罪嫌疑人逃跑了,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就没有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网上追逃是不会撤销的。

网上追逃和我们常见的网上通缉其实性质是不一样的。网上的通缉是面对社会的群众,希望可以发动广大的群众力量,在日常出行生活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然后和公安机关合作抓获嫌疑人。而网上追逃是只针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信息的公开和排查,一般的话在没有抓到嫌疑人结案,网上追逃期限就是无限,不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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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网上追逃期限是多久
网上追逃没有期限。网上追逃,是通过公安内网发布在逃人员信息的方式,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该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应当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应当立即发出通缉令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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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个强奸犯应该判6年,经过3年的逃避不追究,请问一下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吗?
[律师回复] 你的问题比较学术,在司法实践中争论也比较多,如何理解,有句比较主观的话,就是作案人有意逃避的,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这样一说,等于没有期限了,因为主观的东西,不太好下结论。结合司法实践,多说几句:
1、从该款的立法意义看,规定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主要有以下考虑:对犯罪行为不能无限期追究,否则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因此对追诉行为采取了“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等条件限制。
2、该款没有限定“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必须是犯罪嫌疑人,在很多案件中,立案时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因而逃避侦查并不需要有侦查机关已确定该犯罪嫌疑人这一前提。
3、“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显然包含了犯罪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在其中:如果其不知道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当然其逃避行为在主观上就没有妨碍司法机关行为的故意,其犯罪须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超过一定期限对该犯罪就不再追究;
如果其知道的话,则反映出其较大的主观恶性,该行为又加大司法成本,因而应“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就这句话,问题最多,司法实践中也最难掌握。
综上,即使司法机关尚未查明犯罪嫌疑人,但犯罪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受理该案件,而其未主动归案的,就是“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对其犯罪就不应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当然,犯罪行为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受理该案件,除了行为人的供述,还需要结合行为人的其他行为来判断:如司法人员就此案向其做过调查,或者调查他人时其在场,无正当理由突然外出、失去联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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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刚刚入门的律师,专业法律上诉案件的,但是我有些不是很确定的地方,所以我想知道追诉期限的限制是怎么规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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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你想了解每个罪行的追诉期,还要结合刑法条文去确认刑事最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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