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对于人性化关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高温补贴也是人性化关怀的一个体现。劳动法中对于高温补贴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很多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来说,高温补贴是非常必要也是必须得。但是由于地区存在差异,各地的高温补贴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济南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济南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2、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3、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二、劳动法中高温补贴的规定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济南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和劳动法中对于高温补贴的规定。可以看到,高温补贴不是每个地区都有的,这是针对夏季炎热地区的,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而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劳动法中对于高温补贴有明确规定,所以作为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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