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话,则此时可以按照规定提起申诉,这样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救济。然而提起民事申诉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究竟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接下来,律图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怎么进行民事申诉
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一审民事诉讼程序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每个阶段又由于情形不同而规定了不同的合理期间。这些规定是判断法官执法过程是否合理的依据。期间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种:
(1)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认为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
(3) 法院收到答辩状起5日内将副本发送原告;
(4) 法院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5) 开庭3日前通知各方当事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
(6) 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
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审理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案件,其余则适用普通程序。以上列举的是普通程序的期间规定,简易程序则不受第(4)、(5)项的限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我国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
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允许当事人上诉。对裁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2日起10内提起上诉;对判决不服的,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即使认为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此时需要提出申诉的话,也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具体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为文书生效之后的6个月,也就是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再向法院提起申诉的,此时法院是可以不受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