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一般要求原告、被告双方都要出庭,这样对夫妻之间的事情才能说的清楚,但现实中可能出现被告不到庭的情况,认为这样法官就不会判决夫妻离婚了。那究竟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话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二、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1、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
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
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2、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
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
此时其实对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只要原告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那么该判决夫妻离婚的还是会判离婚。而这个时候相当于法官只能听取原告一面之词,因此往往作出的判决会对被告一方不利,因此要是接到了法院的离婚传票,建议最好还是出庭支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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