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侵犯著作权的商品通常属于侵犯发行权。依据《著作权法》,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销售侵犯著作权商品的行为,本质是通过出售方式向公众提供侵权复制件,符合发行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不过,若销售者能证明其不知道该商品侵权且能说明合法来源,则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需承担停止销售等其他法律责任。若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是侵权商品还进行销售,除承担停止侵权外,还需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销售侵犯著作权商品怎么赔偿
销售侵犯著作权商品,若能证明商品合法来源,可不承担赔偿责任;若不能,则需承担。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可根据因侵权导致复制品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侵权人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依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销售侵犯著作权商品罪是什么
您所指的行为对应的罪名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8条。以下是核心法律要点:
一、罪名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故意(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以营利为目的(关键要件)。
2.客观方面: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如盗版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等),且满足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
二、立案标准(依据司法解释)
违法所得数额≥10万元;
违法所得虽不足10万,但非法经营数额≥50万元,或复制品数量≥1000张/份;
其他严重情节(如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多次销售侵权复制品等)。
三、刑罚
四、与“侵犯著作权罪”的区别
侵犯著作权罪(刑法217条):行为人直接实施复制、发行等侵权行为;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仅销售他人制作的侵权复制品。若行为人先复制侵权再销售自己的复制品,仅定侵犯著作权罪(吸收犯)。
需注意:若销售者不明知是侵权复制品,则不构成犯罪,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行政处罚。
当我们探讨销售侵犯著作权的商品属于侵犯发行权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其是否构成侵犯发行权,还不得不关注其他相关法律后果。销售该类商品不仅可能侵犯发行权,还可能涉及侵犯复制权等其他著作权。一旦被认定侵权,销售者可能面临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倘若你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对是否侵犯著作权、如何避免侵权以及侵权后的应对措施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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