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处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在拟定离婚协议书以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一般情况下,只要签字就代表着对于离婚协议书当中的内容都是同意的,离婚协议书当中肯定会对房产的分割也会做出相关约定,问题是有些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以后,不过多久又开始考虑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一、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撤销婚姻房产的情形是在有证据能够证明,当初协议分割房产的时候是存在着胁迫受欺诈的这种情况的话,人民法院才会依法撤销的。反之,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双方自愿平等的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房产的分割,那么此分割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不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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