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欠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农民工被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认定条件是啥
恶意欠薪在刑法中对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条件如下:
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通常是雇主或用人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应支付劳动者报酬却故意不支付。
客体是劳动者的财产权和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
客观方面,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标准各地不同,如拒不支付单个劳动者报酬5000到3万以上,或拒不支付多个劳动者报酬3万到10万以上。
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农民工被恶意欠薪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恶意欠薪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当我们了解了农民工被恶意欠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符合立案标准,在实际追讨欠薪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都是证明欠薪事实的关键。另外,欠薪追讨成功后,农民工还可能面临利息计算等问题。如果农民工朋友在遭遇恶意欠薪时,对立案后的流程、证据收集方法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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