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程度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以及董事会,都是处于公司权力的最高层。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的权利,其实是相互制约的,公司法当中对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等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三者之间相互制约,又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东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以下人员担任:
1、董事长;
2、执行董事;
3、经理。
并没有规定必须是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
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从某种意义上讲,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控了公司的核心权力。然而,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股东会的职权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标准;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查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批公司的财务预算或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和表决须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东会之间,首先只有法定代表人能够以个人的身份代表公司行使相关的事务,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代替公司行使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都是必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同意才可以的,其中股东会又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另外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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