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其中一些肇事车辆没有参加保险,这样事故中的受害人就面临得不到有效赔偿的情况。于是,我国设立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用来垫付医疗费。那么,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做个了解。
一、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哪些?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其他资金。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1)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2)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申请社会救助基金是有条件要求的,比如肇事车辆逃跑、救治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的。按照规定,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期限是事故发生后72小时之内,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需要受害人出具一份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符合救助要求的,基金会拨款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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