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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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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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2、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3、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4、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5、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是城市化建设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它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那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然是要安全的,而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国家对于这方面有一个质量检测范围,划分了相应的标准,下面小编就来说说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范围:

(一)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企业资质标准

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的机构:可跨地区承担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以下同)的质量检测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乙级资质的机构:可在本省内承担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以及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二)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企业资质标准

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甲级资质的机构:可跨地区承担对应专业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乙级资质的机构:可在本省内承担对应专业的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以及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建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丙级资质的机构:可在本省内承担对应专业的小型建筑工程(不含学校、医院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以及小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注:1、建筑工程规模划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3-21-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相关规定。

2、市政类项目规模见《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相应规定。

二、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范围也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会因不同方面来划分不同的建筑工程质量的标准范围,质量的安全也关乎着人们的安全,所以必然是有严格要求的,若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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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什么?
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是对建筑工程及其材料依法进行检测并出据检测结论的单位。多数是建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但沿海一带已经改革了,原来的检测中心,都成立了有限公司,也就是独立的企业,有专门的法人代表,不再是譬如质监站副站长兼任试验室主任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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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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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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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材料生产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相关规定与要求如下: 一、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要求 1、内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如果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则外贸部分的经营范围只写一句话就可以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内贸经营范围分批发和零售,批发在上海市外经委审批即可,对于零售则要求非常严格,需北京商务部审批。如果注册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则必须将进口或出口产品目录详细列明。 二、上海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大纲(参考) 1、贸易及相关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 2、贸易公司可兼营的经营范围 三、上海贸易公司注册登记注意事项 1、上海贸易公司注册在公司查名时,需确定好经营范围,以后的工商注册登记时的营业执照,以查名时确定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为准。 2、在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可选择在上海开发区注册,以便享受上海开发区高额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 四、下边给出几个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实例让你参考下: 3、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维修。 5、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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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们公司的工程款出现了纠纷,就想问一下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何?
[律师回复]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过返工和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分项、分部工程某项质量指标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由其设计单位经过验算,认为通过返工、加固处理后可以达到设计要求。这时,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质量责任,经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协商,同意进行加固补强,并明确加固费用的来源,加固后的验收等事宜。
  
(2)在处理时,一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技术方案,施工单位实施加固,虽然改变了个别建筑构件的外形尺寸,或留下永久性缺陷,包括改变工程的用途在内,应按协商文件验收这是有条件的验收,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或赔偿。
  这种情况实际达不到验收规范的合格规定,应算在不合格工程的范围。但在《条例》中对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做了技术处理方案、返修的条款,是一个给出路的做法。只要能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仍作为特殊情况进行验收。不能出了质量事故的工程都推到报废,这样对国家、企业、社会等损失很大。
  
5、通过返修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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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哪些内容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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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质权担保债权的范围,质权担保的标的物范围
[律师回复]
一、质权担保的范围《担保法》第67条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动产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应以出质人与质权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当事人未在质押合同中约定或者其约定不明确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二、质权担保的标的物范围动产质权的效力不仅及于质物的本身,还及于质物的从物、孳息、代位物和添附物等。

1)从物。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属于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特别约定加以排除。因此,只有从物也随主物交付于质权人时,质权的效力才能及于从物。若虽交付主物而未交付从物的,则可以推定当事人有使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的意思,质权的效力不能及于从物。

2)孳息。我国《担保法》第68条第1款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依此规定,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这里的孳息既包括天然孳息,也包括法定孳息。

3)代位物。在质物因灭失等原因,出质人受有质物的代位物时,质权的效力及于代位物。依《担保法解释》第96条、第80条规定,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4)添附物。在质物因附合、混合、加工而发生添附时,若质物所有人取得添附物所有权时,则质权效力及于添附物之上;若出质人与他人共有添附物时,则质权效力存在于出质人对共有物的应有部分上,但若添附物为第三人取得所有权时,因出质人的所有权消灭,质权也消灭,此时由于出质人得依不当得利请求权要求第三人返还其质物的价值,则质权的效力及于返还的补偿金上。当然该补偿金属于代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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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冈。益阳。中卫。佛山。怀化。亳州。宜春。嘉峪关。防城港。很多和个人都会将自己手中的一些存单进行质押来获得资金进行周转。想要进行存单质押首先需要满足存单质押贷款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申请,那么在法律上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简单讲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动物作为动产出质时,对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饲料费等。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的费用等。质押担保的范围,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担保法关于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不超过主债务范围,而又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三、在使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什么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关于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小编已经在文中为大家概括出来了,分别是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和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之前治权的费用,另外还为大家介绍了一些关于,质押担保的有关内容,质押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都是大家在进行质押担保时候需要注意的,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家口。。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技术文件
1.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1.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2 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2.1墙体试样:如是普通粘土空心砖墙则应索取普通粘土空心砖约60块,如是小型空心砌块(190×190×390)墙则应索取14块整块和7块半块小型空心砌块;
屋顶试样:应索取0.20立方米混凝土材料;
2.2砂:约200公斤;
2.
3、胶凝材料(水泥30公斤、石灰膏10公斤等);
2.4保温材料及安装保温材料的附件(按
1.5平方米计算);
2.5抹面材料和饰面材料(按
1.5平方米计算)。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已经封顶或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都应该做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检测抽样方法:单位工程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1000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套(间),其中顶层不得少于1套(间);当检验批中总套数不足3套(间)时,应全数检测。受检部位应从受检住户或房间的主体围护结构中综合选取,每一受检住户或房间,受检部位不得少于一处。
建筑节能检测验收的有关规定:
1、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411-2020
(2)《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
D
B45/T393-2020
(3)广西建设厅文件“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20〉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的划分:
2.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分为: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2.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进行验收:
2.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本规范的规定。
使用范围
1、建造过程中的能耗,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的生产和运输以及建筑施工和安装中的能耗。
2、 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包括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使用期内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家用电器、电梯和冷热水供应等的能耗。建筑节能包括范围的能耗一般占一国总能耗的3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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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哪些内容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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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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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主要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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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基桩进行检测,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桩基设计概况:  楼号总桩数(个)桩长()桩直径(mm)设计承载力(KN)  
第二条检测方法、内容及数量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桩检测的方法、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检测方法检测内容检测数量备注  1静载试验基桩承载力  2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  3高应变法基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基桩完整性  4钻芯法基桩完整性、桩身混凝土强度  5声波透射法基桩完整性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地质勘察报告1份  2相关施工图纸1套  3桩基施工记录1份每根被检测桩的施工记录,有甲方、监理等单位盖章。  4桩位图1份每根桩施工编号。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桩检测报告  序号检测报告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1桩基检测报告4检测内容满足相关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质量,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2  3  
第五条检测工期  本工程基桩检测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完成现场检测,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天通知。现场检测完成后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按时提供桩基施工记录、地质资料、桩基平面图等资料。  6.2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检桩桩顶和场地的处理。  6.3为桩检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照明电及动力电,设备进、出场吊装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场地。  6.4负责现场检测有关各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6.5按时向乙方支付桩检费用。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向委托方提供桩基检测方案,含桩头处理方案。  7.2根据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供设计依据或验证设计),严格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及其他有关桩检工作的规范、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桩检工作。检测工程桩质量,确保检测质量,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7.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检测,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7.4按时提供检测结果,配合施工。桩检单位应在桩检结束3日内,出具桩检报告(按单栋楼号提交报告,每栋各四份,也可根据情况调整数量),桩基检测报告内容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基质量,并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7.5检测场地内的水电接入及水电费用由桩检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由委托单位代交,付款时委托方扣回检测单位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  7.6桩检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如桩检单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或任何
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因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2日内提交有关证明,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  
第八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检测项目测试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低应变检测根,单价元/根,计元;  
(2)高应变检测根,单价元/根,计元;  
(3)静载试验根(点),单价元/根(吨),计元;  
(4)试验根(点),单价元/根,计元。  8.2检测费用支付方式:  
(1)提交检测报告,支付合同价款的80%;  
(2)工程进度到±0.000、结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检测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否则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检测任务完成、检测费用付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第十四条合作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因、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运营管理中心合约法务部提起实名投诉或举报(电话投诉不予受理)。  具体投诉方式:  信函:  委托单位:检测单位: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ttttt
建筑咨询公司经营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营业活动的范围。这是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要填写的,而且公司注册下来,也只能按照被准许的经营范围来经营。经营范围的表述要尽可能规范、易懂。
通常情况下,小规模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园林古建筑、钢机构、消防设施、建筑防水、水利水电、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不管建筑公司规模大小,在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营范围决定公司的税种和税率
二、经营范围并不是越多越好
三、经营范围可以明确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
四、不仅要考虑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还要考虑未来可能涉及到的经营活动和通用的一般经营活动
五、要考虑是否需要前置许可。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凭批准文件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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