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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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新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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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离婚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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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同居关系不同,虽然我国现在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但对于事实婚姻还是提供了法律保护的。而对于事实婚姻中的双方当事人如果需要离婚的话,则也要对财产做出处理。那通常该如何对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分割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婚姻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决分割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离婚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二、事实婚姻离婚的注意事项

事实婚姻是否能够离婚,取决于法律是否承认其婚姻关系。因此事实婚姻的离婚问题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可以离婚

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因法律承认并保护其夫妻关系,故夫妻双方可以凭借之后补办的结婚证或者相关证明办理离婚。

2、不可以离婚,但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因为法律不保护此种关系,故而不能离婚,但如果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以及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可起诉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3、不可以离婚,也不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此种情况是指不具备上述两种情况所要求的条件的其他情形。这个时候事实婚姻双方只能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而不能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

此时还是要区分一下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而从原则上来看,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往往都是一方一半。当然,出于照顾女方和子女的考虑,实际上男方分得的财产可能就要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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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怎么算 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
按照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只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那么才会按照实施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相比,主要就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在认定事实婚姻的时候,往往就是看看到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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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财产怎么分配事实婚姻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一、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1、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事实婚姻财产的分割必须先判断认定该男女关系是不是事实婚姻,如果是事实婚姻应该根据一般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如果不是事实婚姻,只能根据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规定进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据该规定,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同,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婚姻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决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离婚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由人民依法判决分割。上文为您介绍了“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以及“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希望在您解决这类问题的时候能够起到帮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以后的同居关系已经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果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在分割财产时只能按照一般共有分割,这对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利益是极为不利的。如果分割财产时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聘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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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 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 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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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事实婚姻财产分配?
事实婚姻财产分配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又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形成的婚姻关系。当出现问题时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的行为。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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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配偶有权继承财产吗
[律师回复] 事实婚姻的有关继承规定
以下案件如此理解:只要是事实婚姻,那么国家法律承认其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不是事实婚姻,那么就属于同居关系,只能按照一般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来分得应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
【石家庄离婚律师咨询案例】郭某与刘某是邻村青年,1988年12月,两人以订婚形式确立了恋爱关系。1990年5月,两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仅以宴请亲朋乡邻的方式举办了婚礼。当时,郭某23岁,刘某22岁。1996年,两人有了女儿郭某晶。
郭某头脑灵活、吃苦能干,在成家以后的日子里,先后盖起两层小楼,冰箱、电视等各类家庭用具一应俱全,并有了自己的货运小汽车。
1998年,郭某因业务往来认识了在县城做干货生意的年轻女老板乔某丹,两人在交往中相互产生好感,不久就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住地周围居民也都以为他们是夫妻。乔某丹当时并不知道郭某已经成家,并多次要求郭某尽快与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都被郭某以生意忙耽搁不起为由推托过去。
2001年
7、8月份,郭某在县城另娶妻室的事情被进城办事的一个同村人发现,并私下告诉了刘某。刘某起初很难相信,亲自到县城查看,证明确属事实。两人发生激烈争吵。
刘某非常气愤,于2002年9月向人民提讼,要求与郭某离婚。但是不巧的是,郭某在运送货物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律师说法】
事实婚姻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被法律有条件承认其夫妻事实的一种两性结合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据此,能否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首先存在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在这之前的男女双方,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哪怕没有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承认其夫妻关系。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就一定要补办结婚登记,否则法律就不承认其夫妻关系。
至于事实婚姻中配偶继承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六条特别规定了:“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事实婚姻,那么国家法律承认其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不是事实婚姻,那么就属于同居关系,只能按照一般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来分得应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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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实婚姻关系的夫妻财产该怎么分配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于事实婚姻关系的夫妻财产该怎么分配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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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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