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怎么开?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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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去所属的工商局档案查询,交钱打印就行。最好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介绍信(加盖公章。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是为了确保该公司的设立是合法的,同时也能通过该备案证明文件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对方不能听备案文件的情形,可以拒绝与其进行经济往来。
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怎么开?

各种类型的企业在设立成功后,会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往来,为了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设立者的责任。在公司设立成功后。需要进行备案,在于有些经济主体进行经济往来时,会要求对方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

一、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怎么开?

去所属的工商局档案查询,交钱打印就行。最好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介绍信(加盖公章)。

二、工商局备案的目的是什么?

登记备案制度本来就是国外传进来的。登记备案制度最本源的作用是使登记事项具备公示效力,可以公开进行检索,有利于商业交易。打个比方,你要和一家企业做生意,但是担心这家企业是皮包公司,就可以去工商局查询这家企业的登记信息,比如注册资本有多少。再比如,你要买一套房子,不知道房子有没有被抵押给银行,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是不是存在房屋抵押的登记。相应的,在出现纠纷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查询登记信息找到相关的责任人。国内的登记制度之所以被人诟病,并不在于登记制度不好,反倒在于登记制度的原则没有被坚持。理论上说,登记机关只对登记事项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保证登记信息是准确的,没有错漏即可。但是实践中,许多政府机关不区分登记、审批、核准之间的差异,对于很多登记事项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有些场合甚至拒绝对满足备案要求的申请进行登记。

三、工商局备案必备要件:

1、营业执照;

2、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5、合同备案申请表;

6、售房合同(2份)包含附件条件;

7、合同编址说明

四、工商局备案费用怎么算?

(一) 企业法人 国家计委、财政部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部门计价费(1998)1077号 1 注册资金(本)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按注册资金(本)总额 0.8‰ 注册资金(本)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人民币,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2 注册资金(本)1000万元以上的 超过的部分 0.4‰

(二)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元/次 300 含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三) 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济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元/次 100

(四) 筹建企业 元/次 50

(五) 外商来华承包工程或合作 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六) 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 元/次 600 延期注册登记费为300元

(七) 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申请其名称注册登记 元/次 1000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八)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名称注册登记 元/次 100 (九) 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延期注册登记 元/次 300

(十)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和办事机构注册登记 元/户 300

(十一) 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 元/户 20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计价(1993)1774号,省物价局等5部门皖价费字(1999)265号 发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按照一次收费20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一律免收开业注册登记费。

(十二)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县级广告经营单位) 元/户 50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费为每户20元。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不另收费。

一般情况下,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是为了确保该公司的设立是合法的,同时也能通过该备案证明文件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对方不能听备案文件的情形,可以拒绝与其进行经济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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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由哪个出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商品房现售的概念。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开发建造并出售的房屋。因此,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买卖。
2、商品房现售的特点。商品房现售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必须经过合格的验收,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不同,商品房现售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商品房预售一般签订预售合同。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相比较,没有那么高的风险。
1、现在很多地方施行了与房管局的联网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是在生成正式合同后,就电子备案了。房管局的电子系统和登记薄里都会有纪录。
2、手签合同备案,一般是开发商持合同到房管局或者权属登记中心手工案备,房管局或者权属登记中心在其中一本合同上(一般购房合同是一式四份或者一式三份)加盖房管局的备案专用章。这时也算是备案了。
备案合同一般不给用户的,因为办理按揭、抵押、分户产权都要用到备案合同,备案合同最后是要作为房产档案交回房管局存档的,而期间的手续一般是开发商在代办。
你要确定是否备案直接上房管局查询就行了。
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通常将商品房现售称为现房买卖。现房是指已经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且已经取得质理合格证明文件,可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简单地说,商品房现售就是销售现房,销售能立即使用的商品房。购买者购买了现房以后,能够马上居住、营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那么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在这七个条件中,前三个条件都是对商品房现售的卖方的要求,要求卖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拥有一定的证明文件。国家对商品房现售的要求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但是有些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提高了标准,例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现售商品房,必须已取得商品房的初始登记的房地产证(大产证),没有取得大产证的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律视为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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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证明应该怎么开具?
社保局证明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向社保机构来提出申请,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然后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就可以了,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需要出具相关的委托手续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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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打算在这边买房做生意,马上就要进行工商登记了,那么有关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范文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工商局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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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劳动合同备案之后是不会查文凭的,这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是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备案的话,首先就应该要向劳动局或者是其他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请之后才可以进行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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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刚刚装修了房子,现在就是要签担保合同了,那么有关供应商设备回购担保合同的具体范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供应商设备回购担保合同的具体范文如下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与【】(以下均称承租人)就设备融资租赁事宜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融资租赁直租合同》(详见附件一,下称“融资租赁合同”)。依据承租人的选定和要求,甲方出资购买(下称“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长期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2、乙方为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制造商(供应商)。依据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的要求,甲方、乙方以及承租人三方于年月日签定了编号为【】的《设备购销合同》(详见附件二,下称“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租赁物。
3、为确保承租人依约完全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乙方同意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以回购租赁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有关用词定义
1、回购:指当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时,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详见附件三),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回购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回购租赁物,甲方则向乙方转让租赁设备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2、租赁物:租赁物同于《设备购销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具体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技术标准、技术保证及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信息全部由乙方提供并认可,甲方不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回购价款:承租人尚未清偿的所有租金(未到期租金部分视为租金全部到期)、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承租人应付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等;租赁物的所有权或价值遭到的侵害或损失。
4、租赁保证金:为保证承租人按期足额偿还租金,在每笔租赁业务开始前由承租人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每笔租赁保证金=实际融资额× 20 %。
二、担保方式、期间和范围
1、担保方式
(1)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承租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有其他保证人对融资租赁合同债权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之间关系为连带共同担保。
(3)如果存在其它担保方式对融资租赁合同债权提供担保的,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担保责任时,乙方必须履行担保义务,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方式为由对债权进行抗辩。
(4)如果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由承租人清偿以后,发生承租人破产被清算或者其它诉讼、仲裁事项,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依据有效判决、裁定书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乙方仍应对该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承担担保义务。
2、担保期间
(1)承租人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期限为个月,具体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支付表》(附件四)确定。
(2)担保期间为两年,自主债权清偿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3、乙方担保的范围是承租人没有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
括:
(1)承租人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利息、罚息、保险费、保证金、赔偿金以及承租人应支付的其它费用;
(2)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价值遭到损害。
三、回购方式
1、当回购条件成立时,甲方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书》。自《回购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十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2、回购条件:
出现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合同解除事由之时;承租人不按照规定时间支付租金;承租人或者乙方不及时补足保证金;承租人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清算时。满足前述任一情形,回购条件即成立。回购条件的成立与协议所指租赁物状况如何无关(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毁损等)。
3、当乙方履行完回购责任后,甲方将租赁物相应权益转让(包括所有权)给乙方。双方明确同意:鉴于租赁物在承租人的实际占有控制下,而甲方又无法对租赁物实施有效监控,甲方不向乙方作实物交付,甲方仅以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凭证和租金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乙方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租赁物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担所有权变更产生的全部税费、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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