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25人
专家导读 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两年时效期限,也就是说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没有发现的,不得再做出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时效的规定是六个月。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相关法律当中有很多关于时限的规定,比如举证期限,答辩期限,罚款期限等等,现在不仅是在民法当中涉及时效的规定,在行政法当中也涉及较多,比如行政出发的时效,那么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㈠、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㈡、有客观的违法事实;㈢、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㈣、属于本部门管辖

二、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稽查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25日内),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已立案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理通知书》,送交被查封、扣押物品的当事人,查封、扣押物品期限顺延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撤案决定之日。

四、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3日内可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审辩。

四、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的组成、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于举行听证会的3日前向社会公告。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承办人送达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字或者盖章。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六、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就近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代送或者用“双挂号”邮寄送达,邮局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七、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依据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八、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七日内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九、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至指定的银行。如果不是当场缴款,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到指的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十、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在60日内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时限也应是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

十二、依照《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受理的案件,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登记,登记应当采用专用笔记本,并妥善保管。对受理案件中属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的,经办人应当填写《举报登记表》,并在60日内将是否立案查处的情况告知举报者。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相关资料,如果罚款时限过了的话,将不能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7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处罚中止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当事人因为一定的违法行为被执行了行政处罚的决定的,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的按照处罚决定去执行的,如果出现了符合情况的是可以依法申请将行政处罚的决定进行中止处理的。
10w+浏览
行政类
公司有人最近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被行政处罚了,想请问律师个人行政处罚上限是多少,行政处罚滞纳金有上限了吗
[律师回复]
一、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滞纳金上限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交通违法行为中,有滞纳金上限的规定。
  公安部105号令中明确规定:违法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按每日3%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数额。
  
三、因此,必须针对你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滞纳金是必须要交的,至于滞纳金的上限,则要看你如何与处罚方沟通了。
  法律为什么不规定滞纳金上限?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针对小额罚款的,如果规定上限是罚款本金,那小额的被处罚人,很可能就不会及时去交了,反正钱不多,如果不催讨,连交不交都是个问题了!
  建议:找个熟人,与行政部门沟通一下,及时把罚款交了。否则对方认真起来,完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还可以查封、扣押你的财物进行拍卖或者冻结你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责令限期拆除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律师回复]
1、行政法规中的责令限期拆除,既是是行政处罚,又是行政强制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管理中一种纠错或法定强制行为。限期拆除在定性上,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与观点,都是有道理的。
2、
首先,从法学理论上我们可以把行政处罚分为申诫罚、 财产罚、能力罚和人身罚四种处罚类型。 按照上述分类,限期拆除不能归入任何一类。
3、
其次,从性质上分析,行政处罚是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对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惩罚性制裁措施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惩罚性。这种惩罚性,是通过给违法相对人的合法的权利或权益造成损害来达到惩罚的目的。换句话说,就是对违法者施以额外的义务以示惩戒,这种额外义务的增加,不是督促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也不是等同于原来的义务,而是一种新的义务。而限期拆除则是指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要求违法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或恢复原状的具有强制性的决定。这种强制性决定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违法行为、恢复法律秩序,具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实施限期拆除本身并没有对违法者课以新的义务,虽然能够给相对人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但是这种损失却并没有损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它不具有惩罚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律中如何规定行政处罚的时限问题呢?
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两年时效期限,也就是说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没有发现的,不得再做出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时效的规定是六个月。
10w+浏览
行政类
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在学理的分类上当属于“行政命令”之一种。 理由: 一、《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上述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理行为。 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由此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不能等同。 三,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有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一种制裁和惩戒,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仅仅是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原状,其本身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要让违法行为人为其违法行为及造成的不良后果付出代价,这个代价有的时候虽然与其通过违法行为所得的收益相当(如没收违法所得),但通常是高出违法收益的(如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给予罚款);二是要通过这种高出违法收益的代价,让违法行为人由此得到教训,促使其以后不再从事类似的违法行为;三是要以行政处罚本身具有的警示、威慑作用,告诫其他公众不得进行违法活动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目的,基本上限于使违法行为人即时停止违法状态。 3.形式不同。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可以表现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形式。 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之间的联系主要在于它们通常是同时进行的。 发现行政相对人违法,既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 罚,也可以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因为若只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则不足以恢复秩序;若只是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则不足以惩戒违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法的时限是多久?
时效问题是行政处罚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一期限,就会丧失这一权利。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行政处罚法的时限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10w+浏览
行政类
我因为某些原因被判予住建行政处罚,这个还要公示,想和律师了解一下住建行政处罚公示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下发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行政处罚书面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又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其中第四点中提到的期限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时效时间,该时效时间一般由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及处罚金额数额自行制定,通常为一周至一月。
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但如果行政处罚涉及到罚款事项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一般在7至15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要求的整改规定,即使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未采取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仍然是有效的,其认定的违法行为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当事人超过执行期限仍然不执行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会对前项处罚金额加大处罚额度。
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对行政处罚的结果不满意,想要申请诉讼,所以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期限一般是多久?
[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般的,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诉讼时限是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在两年内未发现其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行政处罚。而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个月,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三个月内审结案件。
10w+浏览
行政类
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在学理的分类上当属于“行政命令”之一种。 理由: 一、《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上述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理行为。 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由此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不能等同。 三,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有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一种制裁和惩戒,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仅仅是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原状,其本身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要让违法行为人为其违法行为及造成的不良后果付出代价,这个代价有的时候虽然与其通过违法行为所得的收益相当(如没收违法所得),但通常是高出违法收益的(如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给予罚款);二是要通过这种高出违法收益的代价,让违法行为人由此得到教训,促使其以后不再从事类似的违法行为;三是要以行政处罚本身具有的警示、威慑作用,告诫其他公众不得进行违法活动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目的,基本上限于使违法行为人即时停止违法状态。 3.形式不同。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可以表现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形式。 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之间的联系主要在于它们通常是同时进行的。 发现行政相对人违法,既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 罚,也可以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因为若只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则不足以恢复秩序;若只是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则不足以惩戒违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期限多长时间,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行政处罚期限多长时间,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