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诈离婚并非无效,而是可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因欺诈而离婚的,受欺诈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里需注意,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时,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受欺诈方提起撤销之诉,需准备好能证明存在欺诈行为的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使婚姻关系恢复到未欺诈离婚时的状态。
二、欺诈离婚无效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欺诈离婚在法律上实质是双方通谋虚假离婚。若被认定无效,财产分割通常按如下方式处理:
首先,若双方此前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对财产进行分割,该协议因离婚行为无效而不生效。此时,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进行分割。分割原则上遵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能证明对方在“欺诈离婚”中有过错,如隐瞒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同时,若涉及一方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三、欺诈离婚无效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咋定
欺诈离婚被认定无效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仍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考量因素包括父母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与子女感情亲疏等。若一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无稳定收入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低。双方可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当我们了解“欺诈离婚并非无效,而是可撤销”这一关键要点后,还有些实际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准备证明欺诈行为的证据时,哪些类型的证据更具法律效力以及如何合法获取这些证据。另外,若损害赔偿涉及金钱数额,该依据什么标准去要求赔偿。如果您在欺诈离婚相关的撤销操作、证据收集、损害赔偿等方面还存在疑问与迷茫,莫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提供精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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