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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2年被取保候审。2025年,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形势对张某极为不利,一旦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此时,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为张某展开辩护。
审查困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张某通过“票货分离”方式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的事实看似清晰,证据也指向其涉嫌犯罪。然而,姜凯文律师并没有被表面的情况所迷惑,他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开始从细节入手,寻找突破点。
逆转辩护
姜凯文律师仔细研究案件证据,发现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姜凯文律师在辩护中强调,虽然张某实施了相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阐述张某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理由。通过与检察院的积极沟通和有力辩护,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姜凯文律师的意见。
终获不起诉
2025年,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张某从面临犯罪指控到最终获得不起诉的结果,实现了逆境翻盘。姜凯文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辩护技巧,成功为张某化解了重大刑事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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