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定婚姻无效包含的情形是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法定婚姻无效包含以下三种情形: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重婚严重违反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制,破坏婚姻秩序,重婚的婚姻自始无效。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等。此类婚姻违背了遗传学及伦理道德要求。
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此年龄标准而登记结婚,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定婚姻无效情形下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
法院处理时,一般会考虑财产来源,个人财产归个人。对于双方共同购置、共同付出劳动获得的财产,视为共有财产,可能按共同共有处理。若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可能按按份共有分割。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多分。此外,要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不能将重婚期间非法所得分给重婚者的无效婚姻另一方。
三、法定婚姻无效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咋确定?
法定婚姻无效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参照离婚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当探讨法定婚姻无效包含的情形是哪些时,除了已经明确的几种法定情形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对于双方所生的子女,其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也需重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如果你对法定婚姻无效的后续处理、法律程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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