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于欣律师现执业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服务地区覆盖新疆及库尔勒,联系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在教育背景方面,于欣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研究生学位。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
社会身份与职务
于欣律师不仅是一名专业的执业律师,还拥有丰富的社会身份和职务。他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相关链接为//mp.weixin.qq.com/s/pTBZukI2o3isHwr5Xg64Q?scene=1&click_id=2,这体现了他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积极推动和贡献。同时,他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抖音主页链接为//v.douyin.com/eZsaXU6fY8/3@9.com,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擅长领域
于欣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以及人身赔偿等。在刑事案件方面,他展现出了出色的辩护能力,能够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在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和人身赔偿等民商领域,他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
诈骗罪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于欣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最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善于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开设赌场罪变更且不起诉案例
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10月01日被博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本案由博湖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涉嫌赌博罪移送起诉。于欣律师担任XX的辩护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审查,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检察院认为博湖县公安局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XX不起诉。此案例展示了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通过深入分析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的能力。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陈XX与被害人XXX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殴打,造成XXX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XXX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于欣律师担任陈XX的辩护人,检察院认为陈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于欣律师在处理故意伤害案件时,能够全面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于欣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案件和民商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通过成功办理多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未来,相信他将继续在法律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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