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首先医患双方需共同书面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若医患一方要求鉴定,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提交的材料应包括申请书、医患双方身份证明、医疗过程中的相关病历资料等。医学会在接到委托或移交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双方提交鉴定所需材料,并按程序组成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终出具鉴定结论。需注意,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启动条件是什么
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有以下条件:
一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若医疗机构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进行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报告或申请后 10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符合规定的移交医学会鉴定。
二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时,双方共同出面,并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进行事故技术鉴定。
且需满足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等程序性要求,才可正式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主体资格有无限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主体资格有限制。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主体可申请:
一是医患双方当事人,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均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二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争议申请后,对需进行鉴定的,可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三是司法机关,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可依职权委托鉴定。除此之外的主体通常不具备申请资格。申请需在规定时限内按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鉴定合法有效。
当我们了解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详细流程后,还需要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都有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而且,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也备受关注,一般来说,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如果您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再次鉴定的具体流程、费用标准等,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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