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2.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不明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满开始算。
3.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没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
4.债权人想让保证人担责,要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
1.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先看当事人约定,合同明确规定保证期间的,按约定执行。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从主债务履行期满日起算六个月。
3.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约定不清,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满日起算。
4.约定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视为没约定,按六个月算。
5.约定保证人担责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也是六个月。
三、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当债务人不还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连带责任担保人要和债务人一样还钱。债权人能找债务人,也能直接让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2.担保人担责后,除另有约定,可在担责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拥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且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3.若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有约定份额就按约定担责;没约定的,债权人可让任一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当探讨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是多久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若在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另外,担保期限是可以进行约定的,但如果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规定较为细致,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有诸多复杂情形。若你对连带责任担保期限的计算、特殊约定的效力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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