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怎么计算养老保险

最新修订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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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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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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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其实与职工养老保险是差不多的,只不过说职工养老保险中单位需要承担部分的费用。而一般公民达到了退休年龄之后,交纳了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则此时就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那通常居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居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缴费)必须达到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超过15年则缴费年限越长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经济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交纳到退休为好,办理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

其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免缴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帐户暂予保留,待重新就业时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需要提醒您: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1998年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规定对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只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于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办法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其中,对于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0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数额的计算如下: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目前为7%)。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至少交纳15年,而要是实际交纳的年限越长的话,那么达到标准的时候,领取到的养老保险金自然也就会越高。除此之外影响养老保险金数额的还有交纳费用时选择的档次。如果您所在企业不管缴纳养老保险,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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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
计算方法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假设居民,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金额100元,养老金领取年龄60岁。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除以139。养老:个人账户储存=15年×100元/年×12个月/年=180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8000元÷139月≈1302元/月养老金总额为:55元/月+1302元/月≈1357元/月若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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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居民住房产税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居民住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税收,其中房产税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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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房产税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居民住房产税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居民住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税收,其中房产税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农村户口的居民能否按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这个长期定居的“长期”目前没有一个数字化的法律定义,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的残疾赔偿金。同时:某高级人民公布的《关于人身交通事故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律师提醒。举例来说。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人身交通事故相差近3倍。但这个普遍适用的标,原则上一般认为以户籍来进行区分,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城镇户籍的,根律师认为、生活满1年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规定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农村户籍的。《解释》第29条规定,也应当可以认定上述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可以看出这里区分了两种标准、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根据最高院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各地的做法有所不同
农村户口的居民能否按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这个长期定居的“长期”目前没有一个数字化的法律定义,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的残疾赔偿金。同时:某高级人民公布的《关于人身交通事故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律师提醒。举例来说。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人身交通事故相差近3倍。但这个普遍适用的标,原则上一般认为以户籍来进行区分,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城镇户籍的,根律师认为、生活满1年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规定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农村户籍的。《解释》第29条规定,也应当可以认定上述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可以看出这里区分了两种标准、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根据最高院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各地的做法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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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1、补缴金额: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缴费比例×补缴系数。2、个人帐户金个人帐户金=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11%×补缴系数。3、补缴金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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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的居民可否按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这个长期定居的“长期”目前没有一个数字化的法律定义,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的残疾赔偿金。同时:某高级人民公布的《关于人身交通事故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律师提醒。举例来说。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人身交通事故相差近3倍。但这个普遍适用的标,原则上一般认为以户籍来进行区分,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城镇户籍的,根律师认为、生活满1年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规定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农村户籍的。《解释》第29条规定,也应当可以认定上述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可以看出这里区分了两种标准、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根据最高院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各地的做法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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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房产税要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居民住房产税要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一、居民住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税收,其中房产税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居民住房产税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居民住房产税该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居民住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税收,其中房产税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居民住房产税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居民住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税收,其中房产税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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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计算
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采用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的计算方式。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缴费档次和累计储存额除以固定计发月份(如60岁退休除以139个月)计算,缴费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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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1.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从性质上说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前面已有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2)确定赔偿年限。按规定,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死亡农村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2.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2)确定赔偿年限。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与上述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城镇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如何选定受诉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的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当事人在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地方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
4.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问题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胎儿死亡的,对胎儿的死亡是否也需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无需赔偿。由于胎儿尚在母体中,其并无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考虑胎儿将来的继承问题,对于胎儿的其他利益未有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1.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从性质上说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前面已有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2)确定赔偿年限。按规定,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死亡农村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2.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2)确定赔偿年限。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与上述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城镇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如何选定受诉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的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当事人在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地方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
4.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问题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胎儿死亡的,对胎儿的死亡是否也需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无需赔偿。由于胎儿尚在母体中,其并无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考虑胎儿将来的继承问题,对于胎儿的其他利益未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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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什么
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计算方式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账户储蓄总额/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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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能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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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从性质上说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前面已有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2)确定赔偿年限。按规定,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死亡农村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2.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2)确定赔偿年限。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与上述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城镇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如何选定受诉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的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当事人在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地方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
4.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问题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胎儿死亡的,对胎儿的死亡是否也需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无需赔偿。由于胎儿尚在母体中,其并无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考虑胎儿将来的继承问题,对于胎儿的其他利益未有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要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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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从性质上说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前面已有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2)确定赔偿年限。按规定,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死亡农村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2.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2)确定赔偿年限。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与上述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城镇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如何选定受诉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的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当事人在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地方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
4.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问题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胎儿死亡的,对胎儿的死亡是否也需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无需赔偿。由于胎儿尚在母体中,其并无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考虑胎儿将来的继承问题,对于胎儿的其他利益未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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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
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1、缴费方式以及缴费标准不一样。2、缴费的金额计算方式不一样。3、退休待遇的计算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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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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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从性质上说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前面已有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2)确定赔偿年限。按规定,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死亡农村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2.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2)确定赔偿年限。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与上述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的确定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城镇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如何选定受诉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的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当事人在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地方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
4.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问题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胎儿死亡的,对胎儿的死亡是否也需赔偿死亡赔偿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无需赔偿。由于胎儿尚在母体中,其并无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考虑胎儿将来的继承问题,对于胎儿的其他利益未有法律规定。
残疾赔偿金是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还是城镇居民人均
[律师回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盯激驰刻佻灸宠熏触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A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B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A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B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A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B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C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D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C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D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C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D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C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D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 1、康复费1 2、护理费1 3、后续治疗费以上数据中A,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B,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C,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D,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各省规定不同。无法统一而论。要要参照你省数据的规定。新浪【福桥百科】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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