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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务里,证据往往如一团迷雾,事实认定也常陷入困境。本案中,高管程某离职后被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扣下60.7万股权奖金,杨友良律师的介入逐渐拨开了这团迷雾。
证据梳理与初步审查
杨友良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对程某提交的诸多证据进行梳理。他仔细查阅了劳动合同、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复印件、某区域某项目成就奖金分配汇总表等资料。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初步审查,他了解到程某获得成就共享奖金的具体情况,其中50%以现金发放,50%计划购买集团公司股权。同时,他也注意到房产公司的辩解依据,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某集团国内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
细节挖掘与反驳准备
在深入审查证据过程中,杨友良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房产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为由,称程某不应再主张权益这一观点,杨律师指出,该协议书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及衍生出来的事项不包括程某的诉请,且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来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在审查房产公司提交的《某集团国内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时,杨律师发现公司并未就项目的实际亏损进行任何举证,且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而非统一结算盈亏。
关键证据支撑胜诉
庭审中,杨友良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强调因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而房产公司未为程某购买股票,应当退回程某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最终,法院认可了这一观点,判决房产公司支付程某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杨友良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细节的挖掘,成功帮助程某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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