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辩护经验丰富
孟秀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4年。她任职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同时身兼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职务。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她对法律问题理解全面透彻,善于从务实角度切入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办理买卖国家证件案
2023年董X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孟秀律师受其近亲属委托担任辩护人,了解到董XX通过微信群收购并转卖“亚XX账号”,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孟秀律师以董XX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等理由申请取保候审,首次被拒后补充家庭情况等证明材料,最终成功为其取保候审。后董XX等8人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审查起诉,经过复杂程序最终被提起公诉。2024年3月,董XX因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九千元。
上诉人付X因场地权属纠纷损坏公司铲车轮胎,一审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孟秀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梳理案件细节,确认案件系民事纠纷引发,付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同时重点整理付X年龄近70岁、身体状况较差的情况,推动其在二审期间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提出辩护意见,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二审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付X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辩护盗窃案获缓刑
被告人徐X因窃取被害人手机内资金20余万元,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可能面临较重刑罚。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控方指控的部分盗窃数额提出质疑,削弱控方部分证据效力。结合案件细节,提出徐X具有主动到案、初犯偶犯、退赔全部经济损失等从宽情节,论证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积极与公诉机关、法院沟通,协助当事人落实财产刑担保。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徐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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