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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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众多的企业当中,按照一定的分层标准,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资分析效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引导投融资精准对接。同时,通过内部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以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什么?

新三板市场从旧三板市场发展而来,为许多中小型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也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效益,社会中众多的创新型公司如春笋般涌入,对于国家监管来说,无疑是一项更为严峻的任务,因此我国在新三板市场上设置了许多制度,那么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什么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希望能为大家答疑解惑。

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众多的企业当中,按照一定的分层标准,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资分析效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引导投融资精准对接。同时,通过内部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以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市场分层目的

1、引导投融资对接

由于新三板准入端的包容度高,挂牌公司不仅在发展阶段、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在行业特征、企业管理、发展潜力等方面也有很大差别。只有在市场内部进行适当分层,才能更有利于投融资的精准对接,使投融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2、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既是监管的要求,也是服务的要求

通过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交易、并购、发债等方面的金融服务。

二、具体分层标准

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申请挂牌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挂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挂牌时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包括不少于6家做市商,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值不少于6亿元,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挂牌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就是新三板分层制度的目的和具体的分层标准,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引导投融资对接与监管和服务,使各层公司处于不同的监管体系中,便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提高了监管的工作效率,在具体的分层标准中根据不同的条件对各公司进行划分,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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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众多的企业当中,按照一定的分层标准,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资分析效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引导投融资精准对接。同时,通过内部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以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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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新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新三板与创业板企业的平均总营收、平均总盈利及总资产。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创业板企业的数据,是创新层的3倍左右。
2.新三板和创业板企业的平均员工数。员工数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和体量,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的统计显示,创业板人数约为新三板创新层的4倍。
3.新三板与创业板企业的平均市盈率。由于流动性不佳,导致新三板的企业市盈率相较A股企业有所折价,而创业板市盈率居高不下也不是新鲜话题,这一低一高使得新三板和创业板的平均市盈率差距更大。创新层的企业平均市盈率为4
7,而创业板的则是104。
4.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是一个常用指标,强调的是经营期间净资产赚取利润的结果,是从企业所有者角度反映投资的获利能力。该比率越高,说明所有者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的ROE水平是创业板企业的2倍多。
5.资产增长率。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的统计,创新层的总资产增长率为111%,而创业板的数据为49%。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新三板企业的基础量级较小,导致增长率较高。
6.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平均总营收数据不一样,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平均总营收增长率远超过创业板企业。一方面,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基数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新三板企业的强劲增长潜力。
7.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的统计,创新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3
9.3%,而创业板企业的数据仅2
9.8%。新三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低于创业板企业,这其实也反映了新三板企业股权融资的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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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创新层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所谓“创新层”,是指根据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有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将所有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两个层级,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
二、什么是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三、新三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
1.新三板与创业板企业的平均总营收、平均总盈利及总资产。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创业板企业的数据,是创新层的3倍左右。
2.新三板和创业板企业的平均员工数。员工数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和体量,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的统计显示,创业板人数约为新三板创新层的4倍。
3.新三板与创业板企业的平均市盈率。由于流动性不佳,导致新三板的企业市盈率相较A股企业有所折价,而创业板市盈率居高不下也不是新鲜话题,这一低一高使得新三板和创业板的平均市盈率差距更大。创新层的企业平均市盈率为4
7,而创业板的则是104。
4.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是一个常用指标,强调的是经营期间净资产赚取利润的结果,是从企业所有者角度反映投资的获利能力。该比率越高,说明所有者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的ROE水平是创业板企业的2倍多。
5.资产增长率。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的统计,创新层的总资产增长率为111%,而创业板的数据为49%。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新三板企业的基础量级较小,导致增长率较高。
6.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平均总营收数据不一样,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平均总营收增长率远超过创业板企业。一方面,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基数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新三板企业的强劲增长潜力。
7.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的统计,创新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3
9.3%,而创业板企业的数据仅2
9.8%。新三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低于创业板企业,这其实也反映了新三板企业股权融资的不顺畅。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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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分层标准是什么?
新三板暂时分为两层:基础层和创新层。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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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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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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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以自然资源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为实现所有者权益,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向使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自然资源使用费的制度。对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发挥对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有益补充作用。生态补偿制度是以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和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为目的,以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生产、经营、开发、利用者为对象,以生态环境整治及恢复为主要内容,以经济调节为手段,以法律为保障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它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生态补偿制度包括对污染环境的补偿和对生态功能的补偿。狭义的生态补偿制度,则专指对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的补偿,包括对为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付出代价、做出牺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对因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而损害生态功能、或导致生态价值丧失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最终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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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有哪些?
《分层管理办法》总共4章19条,包括总则、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层级划分和调整、附则等,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了创新层的准入标准 2、就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设置了准入标准 3、就创新层设置了维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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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具体内容有: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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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深刻体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独特属性
1、适用条件具有特殊性。在适用的对象方面,指定监视居住只能适用于新刑诉法第73条规定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种类型的案件,即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针对重罪的特别措施,从而不同于可普遍适用于轻罪的现行监视居住措施,包括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在适用的诉讼阶段上,指定监视居住在适用上具有集中性,仅限于侦查阶段,是一种带有侦查性质的措施。在适用标准和目的上,指定监视居住以可能妨碍侦查为采用标准,目的往往在于为了更好地侦查。
2、适用内容具有独特性。一方面,相对于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指定监视居住中指定居所的舒适度较高,与正常人的居住条件没有太大的差异,尽管被指定监视居住人的行动、生活会受到监控,但相较于羁押,其在室内的日常生活、行动仍有一定的自由度,无须受到专门和过于严格的制度约束。另一方面,新刑诉法第37条的规定,在指定监视居住中,基于侦查利益的考虑,律师会见、通信也需经过侦查机关许可。不仅如此,司法机关对于指定监视居住地点的选定、室内环境的布置、室外监控以及行动规范等方面都享有充分的决定权。因此,在对被监视居住人的可控制性方面,指定监视居住明显强于现行监视居住措施尤其是住所型监视居住。
3、法律后果具有特殊性。根据新刑诉法第74条的规定,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这不同于取保候审、住所型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因为它们都不具有折抵刑期的法律后果。显然,新刑诉法规定的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在性质的严重程度上已经超过了现行的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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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指数基金怎么购买
一般来说,购买指数基金的渠道有两种。1、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股票账户的场外基金申购或者基金公司等网站购买指数基金,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场外基金。2、通过股票账户在二级市场购买指数基金,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场内基金,仅限于购买在交易所上市的指数基金如指数LOF和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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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内容,麻烦知道的帮忙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者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议题一般主要为董(监)事会有关公司经营的年度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等重大事项;
2.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召开。公司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至少20日前,通过股转系统公告《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3. 除董事会载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指引通知》的议程之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修改会议议程;
4. 股东名单及股东持股数额以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无最低法定出席股份数要求,所有议程的表决以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为计算基准;
5. 董监高应列席年度股东大会,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6. 股东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既定议程逐项审核议案,不应临时改变议程;
7. 议案如与股东有关联关系,则相关股东表决时须回避;
8. 议案表决的监票、计票,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
9. 年度股东大会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10.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出席会议股东或代表签字,但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秘签字。
新三板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则,开会前充分准备会议文件,开会时遵守既定议程与投票规则,开会后及时披露与归档相关文件,实现召开会议合规且高效的目标。
本文所依据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司法》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对于挂牌公司虽不当然适用,但实践中,许多挂牌公司的章程参照了上述规则,故本文一并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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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增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三板定增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简单地说,是申请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挂牌公司可在挂牌后进行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新三板定增的特点
(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
(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
(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
(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
(1)目前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
(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
(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
(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
企业考勤制度的模板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
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
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第十五条丧假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视情况给予处理。第三章 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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