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戴雯雯律师代理。戴雯雯律师执业于2023年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已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心存至善,方能致远”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问心无愧。
原告庞X与被告吴川市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产生纠纷。20XX年X月X日,庞X与该公司签订《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庞X认购某华府某栋某房,单价为X,XXX元/㎡,总房款为XXX,XXX元,签订《认购书》时支付定金XX,XXX元,该定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同时约定庞X须在签署《认购书》之日起X日内到指定地点缴纳应缴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逾期超过XX天《认购书》自动解除,定金和房款不予退还。
签署《认购书》当天,庞X支付了XX,XXX元定金。然而,庞X发现《认购书》上的单价“X,XXX元/㎡”与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X,XXX元/㎡”不一致,便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还定金。但被告拒不退还,主张应以《认购书》上的金额为准。
戴雯雯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认为双方对单价存在重大误解,且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未对单价差异进行明确说明。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吴川市XX公司向庞X返还定金XX,XXX元。
法律干货
1.签订合同要谨慎:签订认购书等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条款,特别是价格、面积等关键信息,确保与双方商定的内容一致。
2.保留证据很重要: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收据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持。
3.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或与对方有分歧时,要及时与对方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购房等交易中,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本案由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戴雯雯律师代理,该律所位于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荣盛广场16栋182018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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