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他在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天津。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均有涉足,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尤其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经验,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相关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
强奸罪缓刑辩护
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某犯强奸罪。田某于2022年6月26日,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曾租住房屋,对屋内的被害人陈女士进行抚摸,遭拒后将其按倒并进一步猥亵,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女士欲打电话报警,田某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某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全面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在庭审中,律师指出田某属于法定“犯罪中止”,依法应减轻处罚;田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还向法庭说明田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情况,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判决田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借贷纠纷成功维权
原告杨先生与被告王、李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杨先生与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区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将杨先生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后被告未按约还款,杨先生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账目,固定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进行反驳。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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