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这事儿,在以前可能就是夫妻双方去趟民政局,把手续一办,婚姻关系就结束了。但自从有了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情况就变得复杂了些。离婚冷静期有30天,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到底要不要去民政局,这可让不少人犯了难。有些夫妻可能在提交离婚申请后,冷静期内就和好了,那还要不要去民政局呢?而有些夫妻可能在冷静期内矛盾升级,又该怎么处理去民政局这事儿?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这30天离婚冷静期内去不去民政局的相关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冷静期开始计算。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冷静期第10天,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结束后去民政局的要求
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在这个期限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第二个30天很关键,双方必须都到场。例如,小王和小陈在冷静期内都没反悔,但冷静期过了,小陈因为工作忙没和小王一起去申请离婚证,那就相当于他们撤回了离婚申请,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程序。
三、不去民政局的法律后果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都会导致离婚程序终止。如果之后双方还是想离婚,就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要是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如,小赵和小孙在冷静期结束后没去民政局,之后小赵还是想离婚,他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四、去民政局的准备工作
如果双方决定在冷静期结束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要记得带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材料齐全,婚姻登记机关才会按照规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即使拿到了离婚证,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不明确带来的纠纷,或者子女抚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不简单,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来帮忙解决。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具备合法执业资质的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处理各类婚姻纠纷的经验,能够不夸大、不虚假承诺,清晰界定服务边界,明确责任,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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