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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被河南省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面对这一不利判决,郁某委托了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魏潭良律师为其进行二审辩护。魏潭良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二审辩护思路确立
魏潭良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一审的卷宗材料和相关证据。她发现,虽然一审认定郁某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参与了犯罪行为,但在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上存在一定问题。魏律师认为,郁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只是按照上级安排进行转账结款,对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方式和用途并不完全知情,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关键证据与法律适用辩论
在二审庭审中,魏潭良律师提出,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郁某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具有明确的认知和故意。她强调,郁某的转账行为只是公司财务流程的一部分,不能直接等同于参与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行为。同时,魏律师还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指出对于此类从犯的定罪量刑,应更加注重其行为的实际作用和主观故意。
经过魏潭良律师的有力辩护,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对郁某的判决进行了改判,实现了案件的逆转纠错。郁某在这场原本不利的官司中,在魏潭良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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