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事实往往与客观事实存在差距,这给当事人维权带来诸多困扰。在这起建筑设备租赁纠纷案件中,杭州XX公司就遇到了难题,于是委托潘登律师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条款细审查
潘登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施工升降机租赁协议》进行了细致审查。该协议详细约定了租用期限、租费计算方法、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律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深入研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后续的案件处理奠定了基础。从合同中可知,被告承建工程需租用原告的施工升降机,且对各项费用的支付和违约责任都有明确规定,这成为判断被告是否违约以及违约程度的重要依据。
结算明细核欠款
接着,律师对XX公司项目部结算明细表进行了仔细核对。该明细表记录了双方设备租赁的相关费用情况。通过与合同条款对照,律师确认了6台设备的合计租费以及被告已支付的金额,从而准确计算出被告尚欠的租金数额。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每一项费用的计算都准确无误。最终确定截止至2012年12月18日,被告共应支付租金953667元,扣除已支付的197100元,尚余756567元。
违约金标准厘清晰
关于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合同中约定了较为复杂的计算方式。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而原告主张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潘登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认为原告的主张合理,且低于合同约定,是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合法处分。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认定从2012年12月19日起至2014年9月23日,以756567元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计算的违约金共计243236元,现原告主张金额为205407.94元,与法无悖。
经过潘登律师的全面梳理和深入挖掘,案件事实得以清晰呈现,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了公正判决,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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