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本该是两个人携手走过人生的美好旅程,然而现实中很多夫妻却因各种原因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时,有的人可能会面临无过错方索要损害赔偿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婚姻里有出轨、家暴等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那么无过错的那一方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这就是很多人关心的离婚时损害赔偿规定条件的问题。
一、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简单来说就是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比如甲在还和乙保持婚姻关系时,又和丙登记结婚,乙就属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是与他人同居,这里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最后就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属于兜底条款,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给家庭和配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二、请求权人的要求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在导致离婚的这些法定过错情形中,请求方本身没有类似过错行为。举个例子,夫妻双方都存在出轨情况,那这种时候双方都不能以对方出轨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另外,该请求权人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其他家庭成员如父母、子女等是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三、提出损害赔偿的时间限制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比如张女士发现丈夫有过错行为并提起离婚诉讼,她就要在这次诉讼里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要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证据收集要点
要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是关键。对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病历、伤情鉴定报告等能证明伤害事实;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相关证人证言、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材料等也能派上用场。比如李女士遭遇丈夫家暴后,及时报警并去医院治疗,这些报警记录和病历就成了她之后请求损害赔偿的有力证据。
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解决后,可能后续还会碰到执行方面的问题。比如获得赔偿的一方拿不到应得的款项,或者赔偿金额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等一系列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并不轻松,很容易再滋生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具备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离婚损害赔偿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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