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存在问题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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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其一,过度优惠招商,压低土地价格招商,造成应得利益大量流失。其二,政府包办代替,招商引资主体错位。其三,重引进轻管理,管理和引进脱节。其四,引进的项目不少,但质量不高。 其五,策划包装项目不详实,好的项目不愿拿出来。
招商引资存在问题有哪些?

招商引资是很多地区发展的首要任务,有的新入驻的企业,不仅能够带来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够带来当地的就业以及增加当地的税收。招商引资是十分不容易的,很多地区的招商引资存在问题,导致当地的招商引资失败,但是究竟有哪些问题需要大家注意,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的说说。

一、招商引资存在问题有哪些

当前招商引资中存在问题:

其一,过度优惠招商,压低土地价格招商,造成应得利益大量流失。一些区县为了营造气氛,多引快引资金,展开了同周边区县在政策上的竞相攀比,甚至不惜血本,压低地价让税让利,承诺“只要你能来,什么都好说”,兄弟之间互相残杀,渔翁得利的是别人。有的企业专门找“优惠”的空子,吃完了甲地的优惠又跑到乙地去。

其二,政府包办代替,招商引资主体错位。招商引资中,政府任务应该是定规划、搞协调、抓服务、管督促,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良好局面。但现实情况是政府想方设法组织企业参加各种招商活动,而企业的热情不高,往往是政府忙得不亦乐乎,费力不少,效果不佳,签定协议的数量不少,真正落实的不多。

其三,重引进轻管理,管理和引进脱节。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引进的力度大,管理的力度弱,相互脱节。原因就是政府管引、企业管花,引的难处企业不理解,花的去向政府也不能完全过问。由于重引轻管,服务没跟上,联系不紧密,使得一些老客商、老企业产生了环境差的印象,有被骗上当的感觉,不愿再加大投入。

其四,引进的项目不少,但质量不高。有的地方为了用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来创造政绩,热衷于盲目追求招商数量,签合资项目和协议金额,对引进的资金和项目是否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是否能发挥当地优势很少考虑,结果饥不择食,盲目引进,花了不少冤枉钱,引进了不少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危害不浅。

其五,策划包装项目不详实,好的项目不愿拿出来。招商引资应该做到推出的项目要是别人所期望的项目,介绍的企业要是别人所期待的合资合作伙伴,提出的条件要有吸引力。由于项目过于概念化,抽象描绘多,让人感到不塌实,心中没底,难以确定投资,且真正让人心动的项目很少。一个好的企业能够吸引外商,一个好的项目能够留住外商。

二、新常态下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几点思考

1、理念创新――做好招商引资的先导

创新政府招商引资理念,总体上应秉持建立阳光、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发展要求,创造公平、竞争、和谐的创业环境。

(1)为商服务理念(筑巢引凤,为商服务)

“没有梧桐树,引不来金凤凰”,良好的服务是确保招商引资成功的关键。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好投资前、建设中、投产后的各种问题。实现招商引资由招商为主向“招商和服务并重”的战略性转变。着力在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用足用好政策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客商、重点项目,要特事特办,提供个性化、贴身服务。

(2)生态发展理念(量质并举,生态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现实招商引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内外资引进要坚持“突出重点、增量提质、量质并举”的新思路,既要注重直接的经济效益,也要坚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工业、文化相关主导产业,着力引进一批综合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好项目。同时,强化“创新驱动”,力促外来投资从资源开发型项目向产品深加工项目转变,从初级产品加工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加工转变;积极引导外来投资从产品开发向产业开发转变,从产业培育向产业集群转变。

(3)全员参与理念(全员参与、汇聚力量)

新常态下各地招商引资的竞争更为激烈,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全员参与”的理念,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全民关心招商、参与招商、服务招商的新氛围,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招商引资新格局。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大招商、招大商的实践中,形成合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助推招商引资事业做大做强。

2、方式创新――做大招商引资的关键

方式是指招商引资的方法、路径与模式,关系到招商引资的效率和效果。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产业发展范式的链条化、集群化趋势,给招商环境带来巨大变革和挑战,客观上要求招商方式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1)强化产业链招商,开创引资新模式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化,招商引资的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土地、信贷、能源等政策日益紧缩,促使各种生产要素加速流动,产业升级、转移和聚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而以产业链为主导的产业聚集优势开始超越其它因素成为吸引外资投向的主要方面。要围绕当地特色资源、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做好产业链招商文章。延伸、拓展产业链,着力引进产业层次高的项目和研发机构,努力在项目的质量特别是技术含量上实现新突破。

(2)借助信息化新技术,形成全方位招商信息网络

积极利用电子化、数字化、信息化等新技术、新成果,创新招商引资的技术手段。立足全省,面向沿海,建立招商网络平台和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加大网上信息发布、项目推介力度,拓宽招商引资的领域和范围。着力做好各平台间的信息处理及信息反馈,完善招商信息网络筛选处理机制,形成全方位招商信息网络,提升招商引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探索招商新路径,增添引资新力量

抓住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的重要发展机遇,加大政府对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支持力度和协调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拓展招商渠道,积极探索以资产换资本、以市场换技术、以项目换资源等招商引资方式,实行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相结合、机构招商和以商招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综合招商与专题招商相结合等多种招商方式,做到上下结合、专群结合、内外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地助推招商引资事业做大做强。

3、体制机制创新――做强招商引资的保障

体制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形成招商引资的长效机制,就要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健全项目策划机制,做好项目造势、宣传与包装

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原则,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论证。建立各级联动的项目储备库,定期推出重点招商项目,搞好论证分析,滚动更新。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项目及投资环境的宣传力度,做好项目“造势”,做靓项目“包装”,全面提高招商成功率。

(2)打造优惠政策叠加新模式,形成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

面对招商引资的新竞争、新挑战,我们宜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依托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紧扣“招大引强”、“招强引优”的主题,做好政策环境 “文章”,在产业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用地支持、招商引资奖励等方面系统出台一批新政策,实施多种优惠政策叠加鼓励招商引资的新模式,营造卓越的政策环境,以此形成“筑巢引凤”的政策洼地效应,势必会吸引更多、更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聚集,形成规模与集群,大幅提高我们产业发展和水平。

(5)完善招商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招商引资的人才支撑

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对招商人员的素质、团队的管理要求较高。要建立健全招商人才选拔、使用、培训和考核机制,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服务好的招商队伍。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高度重视外向型人才的开发、培养和使用,切实营造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要将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熟悉经济、了解政策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形成招商引资的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于招商引资存在问题应该都有了了解,招商引资存在的问题是需要阿胶浆注意的,这也是大家可能会出现的,需要大家提前注意,这样有助于帮助大家招商引资,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当然如果大家能够注意到这些问题,再加上大家的积极努力,应该就会成功达到招商的目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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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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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现将《葫芦岛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依法保障土地征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因建设需要征用土地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是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原则: (一)维护国家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三)被征地农民在补偿安置过渡期应得到补偿; (四)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确定,而对由于技术等个别因素带来的收益则不计算在内。 第五条 土地原用途主要地类的确定。 (一)旱地是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二)水田是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水旱轮作地。 (三)菜地是指以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用地。菜地包括: 1、土地利用现状图与现用途均为菜地的; 2、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是菜地,现用途为非菜地,其现用途不满3年的(超过3年的,按现用途确定地类); 3、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是非菜地,而现用途种菜已满3年的。 (四)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五)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根、茎、叶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果树苗圃等用地。 第六条 下列情况视为耕地: (一)坡度低于25度,开垦之后连续使用3年(含3年)以上的土地; (二)原是耕地,后改作果园、葡萄园、花卉园以及培育和种植果苗、其它苗木花卉等少于5年的土地; (三)以种植水稻为主、养鱼蟹为辅的稻鱼(蟹)混合种养水田。 第七条 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按人均耕地情况和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确定安置补助费:l亩(含1亩)以上补助8至11倍;0.5亩(含0.5亩)至1亩,补助11至13倍;0.3亩(含O.3亩)至0.5亩,补助13至15倍;0.3亩以下,补助15至20倍,需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八条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5倍实行一次性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般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果园中果树的补偿执行附表七标准的,不再付给安置补助费。 第九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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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关系挺不错的同学的男朋友想要招商引资,于是向另一方委托事项,请问招商引资居间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招商引资居间合同范本解答如下。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 鉴于甲方在 项目开发的需要,鉴于乙方与 投资有限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从 投资有限公司引入资金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从 投资有限公司引入资金
万元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 %)。甲方与 投资有限公司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后,乙方居间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 居间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引入资金金额的 %即万元。甲方应在与 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合同,引资的资金到甲方账户后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承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 投资有限公司私下成交的,应按照
%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 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三)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合作方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本居间合同,款到企业账户生效,款未到企业账户本合同无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 2012年 月 日
招商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免几年
[律师回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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