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否可以?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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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可以买卖的年限分为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否可以?

对于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人来说,二手的经济适用房是非常不错的选择。这一般是从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手里面,再购买经济适用房。毕竟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房屋,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可以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吗?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二、如何买卖经济适用房

(一)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如今很多城市其实都推出了经济适用房,其房价要略低于市场价格,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购买这样的房产,必须要是符合了当地申请购买经适房条件的人才行。就经济适用房买卖来看,其实也是允许的,只不过此时会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不会很自由的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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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否买卖 经适房可以买卖吗
一些人存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性质差不多的误区,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例如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是有时间限制的。下文将对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以及经济适用房可否买卖,有无条件限制的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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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税费是多少,一类经济适用房买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平时说的经适房一般指的是一类经适房。购买二手的一类经济适用房除与普通商品住房一样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
一、什么是一类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简称经适房。一类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面向社会公开发售。我们平时说的经适房一般指的是一类经适房。一类经适房房屋性质可从房产证上分辨区别于:二类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其实是民间对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一类房子的统称。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一般标明其房屋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二类经适房房产证部分图示
二、一类经适房能上市交易吗一类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上市需: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满五年,有些城区还需要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开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注:放弃优先回购证明有些城区需要开,有些城区不需要开具,具体情况根据各区政策执行。
三、买卖二手的一类经适房需交哪些税买卖二手的一类经适房除与普通商品住房一样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其中,综合地价款应该这样缴纳差额指: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举个例子60平方米的一类经适房,买家2009年购入。首套,满五唯一,网签价200万(大于核定价),共需缴税72万元。各种税费应该这么算一类经适房缴税举例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有些城区还需要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开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资料来源:《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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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能否用于买卖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经济适用房能否用于买卖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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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经济适用房能买吗,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律师回复] 购买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的风险:
(一)法律上的风险。由于二手购经济适用房仅能用别人的名字来进行代购,而依据我国已实施的《物权法》第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及现正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二手购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存在着其权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二)房产被继承的风险。由于在五年之内都不能上市交易和过户,故如果售房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意外身故的话,依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将有可能会被作为售房者的遗产而被其亲属继承;
(三)房产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若二手购房者意外身故的话,由于合同的主体已不存在,故该经济适用房存在着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
(四)房产被抵押的风险。由于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名字都是别人的,故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住在里面,售房者仍可将该房用于担保、抵押等;
(五)房产被变卖的风险。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已经入住,并持有售房者名字的两证,售房者仍可在先在媒体上挂失两证后,再重新去房产机关申办取得新的两证,尔后再将该房重新变卖;
(六)房产被执行的风险。若售房者将该房用于抵押、担保或是重新变卖后,相对方又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二手购房者的房屋将存在着被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确认并最终被执行的风险
(七)合同上的风险。任凭律师制订出的合同如何完善,其实都只是一种事前预防。更何况再高明的律师,也决计预料不到人性的贪婪和疯狂。再加之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发生争议后还需予以认定。只不过若是遇着一个高明和负责任的律师,相对来说更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八)诉讼的风险。若双方因经济适用房而发生争议,由于售房者大多已经收了一万至数万的转让款,故对售房者来说,其权益已经享受,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其义务虽已履行完毕,而其许多权利却还未享受到,故发生争议后,其最终唯一的选择就只有提讼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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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
[律师回复] 购买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的风险:
(一)法律上的风险。由于二手购经济适用房仅能用别人的名字来进行代购,而依据我国已实施的《物权法》第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及现正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二手购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存在着其权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二)房产被继承的风险。由于在五年之内都不能上市交易和过户,故如果售房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意外身故的话,依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将有可能会被作为售房者的遗产而被其亲属继承;
(三)房产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若二手购房者意外身故的话,由于合同的主体已不存在,故该经济适用房存在着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
(四)房产被抵押的风险。由于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名字都是别人的,故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住在里面,售房者仍可将该房用于担保、抵押等;
(五)房产被变卖的风险。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已经入住,并持有售房者名字的两证,售房者仍可在先在媒体上挂失两证后,再重新去房产机关申办取得新的两证,尔后再将该房重新变卖;
(六)房产被执行的风险。若售房者将该房用于抵押、担保或是重新变卖后,相对方又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二手购房者的房屋将存在着被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确认并最终被执行的风险
(七)合同上的风险。任凭律师制订出的合同如何完善,其实都只是一种事前预防。更何况再高明的律师,也决计预料不到人性的贪婪和疯狂。再加之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发生争议后还需予以认定。只不过若是遇着一个高明和负责任的律师,相对来说更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八)诉讼的风险。若双方因经济适用房而发生争议,由于售房者大多已经收了一万至数万的转让款,故对售房者来说,其权益已经享受,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其义务虽已履行完毕,而其许多权利却还未享受到,故发生争议后,其最终唯一的选择就只有提讼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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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满5年以后才可以。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依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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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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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一般前提要确定住满为五年才能进行交易,如果当事人因特殊的原因需要进行出售的,那么就可以由政府按原价进行回购,这样才能保障到买卖是属于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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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近年来我所办理了大量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形成纠纷的原因,是房价飞涨,出卖方反悔,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解除;而买受人则主张买卖合同有效,要求继续履行。  人民处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的判决无效,有的判决有效。判决无效时,出卖人收回房屋,退还购房款;判决有效时,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取得房屋。可见,此类案件判决有效与无效,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把审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原则和最新变化,加以总结,供读着参考。  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配售的社会保障住房。使用国家无偿划拨土建造,是各类经济适用房的共同特征。经济适用房可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具有严格的申购条件,依据《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申购人需符合条件才能申购,此外也有部分拆迁户依据拆迁的优惠政策,取得一类经济适用房名额。此类经济适用房δ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已满五年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后,可以上市交易。二类经济适用房主要是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因为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等,房产证上多盖有长条章,注明“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字样,此类房屋不受五年不得转让的限制。  近期北京审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的不同之处。  经济适用房δ满五年不得转让的规定,人民以往审理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案件,对于δ满五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经济适用房的,一律判决无效,而不论或者判决的时候是否已满五年。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这种情况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有所改变,即虽然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δ满五年,但是,只要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已满五年,就判决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比如本文之后所附的两个案件判例。如此判决的理由为,依据经适房的管理规定,经适房已满五年的可以补交地价款变成商品房上市出售。那既然在判决时经适房已满五年,符合转让条件,就应当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这样的处理结果也符合近年来,审判实践中提倡的合同效力弱化,不轻易判决合同无效和解除,以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安全原则。  基于上述变化,已经出售经适房的当事人,应当尽早提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这样才可以达到收回房屋的目的;而作为买受人,应当尽可能拖延时间,一定要在满五年时,再向提出要求房产过户的请求,否则将事与愿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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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卖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近年来我所办理了大量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形成纠纷的原因,是房价飞涨,出卖方反悔,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解除;而买受人则主张买卖合同有效,要求继续履行。  人民处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的判决无效,有的判决有效。判决无效时,出卖人收回房屋,退还购房款;判决有效时,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取得房屋。可见,此类案件判决有效与无效,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把审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原则和最新变化,加以总结,供读着参考。  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配售的社会保障住房。使用国家无偿划拨土建造,是各类经济适用房的共同特征。经济适用房可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具有严格的申购条件,依据《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申购人需符合条件才能申购,此外也有部分拆迁户依据拆迁的优惠政策,取得一类经济适用房名额。此类经济适用房δ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已满五年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后,可以上市交易。二类经济适用房主要是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因为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等,房产证上多盖有长条章,注明“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字样,此类房屋不受五年不得转让的限制。  近期北京审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的不同之处。  经济适用房δ满五年不得转让的规定,人民以往审理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案件,对于δ满五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经济适用房的,一律判决无效,而不论或者判决的时候是否已满五年。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这种情况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有所改变,即虽然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δ满五年,但是,只要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已满五年,就判决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比如本文之后所附的两个案件判例。如此判决的理由为,依据经适房的管理规定,经适房已满五年的可以补交地价款变成商品房上市出售。那既然在判决时经适房已满五年,符合转让条件,就应当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这样的处理结果也符合近年来,审判实践中提倡的合同效力弱化,不轻易判决合同无效和解除,以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安全原则。  基于上述变化,已经出售经适房的当事人,应当尽早提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这样才可以达到收回房屋的目的;而作为买受人,应当尽可能拖延时间,一定要在满五年时,再向提出要求房产过户的请求,否则将事与愿Υ。
经济适用房能拍卖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被执行人名下与他人的共有房屋的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 一、对于被执人名下与他人的共有房产,在诉讼中就应该先去房管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涉案房屋的登记材料,然后提交给并申请查封,避免被执行人在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
第 二、查封被执行人的共有房产时,一般会通知被执行人和房屋的共有人。此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先选择通过谈判或者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目的是通过协议分割房产,如果共有人愿意购买被执行人所享有的共有份额(因为共有人对于房屋共有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则申请执行人则可以直接执行该购房款,同时还可以省去评估、拍卖程序,快速实现债权。
第 三、如果共有人不同意购买或者分割房屋份额,同时对执行共有房屋行为还提出执行异议或者提析产诉讼的,此时执行一般会依法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一旦通过上述程序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房产中所占的份额或者共有人未提异议但通过不动产登记簿、房产证可以直接判断房屋份额占有情况。执行就可以启动该共有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但应当通知共有人参加拍卖,因为共有产权人此时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 四、对于司法拍卖的房屋变价款,一般执行会先保留共有人份额的变价款,然后扣除房屋的评估费、执行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最后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如果还有剩余的钱则退还被执行人。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与共有人之间属于夫妻关系且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需要判断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分割),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可以半额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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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怎么买卖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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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一手经济适用房能不能买卖,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未办过户手续,购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遭“一房二卖”2007年,A将自己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卖给了B,由于经济适用房购买未满5年无法过户,于是双方约定,在2011年办理过户手续。B缴纳了42万购房款后将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居住。没想到4年后,A又以160万余元的价格将二手经济适用房另行出售给闫某,并于合同签订当日与阎先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闫某要求B腾房发生争执,于是一纸诉状将B告上法庭。结果:原买家被责令一年内腾房经审理认为,该房屋登记在闫某名下,闫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B一直占有、使用涉诉房屋,故原告闫某要求被告B腾退该房屋的主张,理由正当。最终,判决被告B于判决生效后一年内腾退所属原告的房屋。律师讲法: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购房者只有取得了房产证才能成为合法的房主。另外,经济适用房是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因此国家对经济适用住房有诸多限制。其中规定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只能由政府回购,或将其出售给符合购买条件的人,且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原价;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购房人补完相关价款,取得了完全产权后,便可以按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来转让出售。由于存在5年这样一个期限,因此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就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人,为了出售房屋,就与购房者私下约定,先付购房款,等5年到了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为了买到房子也就同意了。5年一到,卖房人言而无信,将房屋高价卖给了他人,并立即办理了过户手续,这就发生了我们在那里中看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房买卖遭“一房二卖”那一幕。正是因为无法立即办理过户手续,所以给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留下了被“一房二卖”的可乘之机,房产证上写的不是你的名字,就不会认定房子是你的。在这里不存在“谁先付款,就是谁的”这种情况。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如果购房未满5年,还未缴纳税费转成商品房的经济适用房,最好不要买,无法过户的房子,产权不明晰的房子,再便宜也不能买!
经济适用房有那些,2021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律师回复] 在生活成本不断升高的情况下,购房对许多人来说显得愈加困难。所以很多人更愿意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2021年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及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最新公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首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 其次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并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之前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最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除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人也非常关心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那么关于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又包括哪几个部分呢 首先是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购表和相关材料; 其次是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市国土房管局及民政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备案, 然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最后经过轮候、配售、选房完成购买。需要提醒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是,近年来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核较为严格,一点发现有虚假信息,会有重罚,所以填报材料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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