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之间赠与财产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像有的丈夫为了表达爱意,会给妻子买首饰、房产等;妻子也可能为支持丈夫事业,赠与资金等。可一旦夫妻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之前赠送出去的财产该怎么处理就成了大难题。很多人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时为这些赠与财产争得不可开交,甚至闹上法庭。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夫妻赠与时离婚该如何处理。
一、明确赠与财产的性质和种类
一般来说,夫妻间的赠与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比如珠宝、车辆等;不动产常见的就是房子。不同性质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比如,丈夫送给妻子一条价值不菲的项链,这属于动产赠与,当交付给妻子后,通常就完成了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这条项链就归妻子所有。但如果是丈夫承诺赠与妻子一套房子,不过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二、判断赠与是否有相关协议
如果夫妻在赠与财产时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赠与的相关事宜,那就要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协议中约定,赠与的财产只归受赠方个人所有,与另一方无关,那么离婚时该财产就只属于受赠方。要是没有签订协议,就要看法律规定了。实务中,有一对夫妻,丈夫口头答应给妻子买辆车当作生日礼物,妻子也满心欢喜。但后来两人离婚时,丈夫却反悔了。由于没有书面协议,这种口头赠与在法律上的效力就比较难认定,可能会引发争议。
三、已交付动产的处理方式
对于已经交付给对方的动产,在离婚时通常归受赠方。但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比如以维持婚姻关系为条件,而现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赠与方可能有权要求返还。举例来说,丈夫为了哄妻子开心,送了她一块名表,并且明确表示没有其他附加条件。后来两人离婚,这块表一般就归妻子。但要是丈夫当时送表是说希望妻子能好好和他过日子,现在两人离婚了,丈夫就有可能以附条件赠与为由要求妻子返还。
四、未过户不动产的处理要点
对于不动产赠与,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与方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比如,丈夫答应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给妻子,但一直没办理过户,后来两人要离婚了,丈夫就可以反悔,撤销赠与。但如果这份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那丈夫就很难撤销了,即使要离婚,妻子也有可能依据公证的赠与合同要求丈夫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处理夫妻赠与财产相关问题后,接踵而至的还可能有财产分割后续手续办理、一方不配合执行等状况。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不仅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还可能导致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个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给出专业的建议,让你在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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