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是一件让人身心俱疲的事,要是在这个过程中,一方因为另一方的某些过错受到伤害,那肯定希望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但不是随便提离婚损害赔偿就能得到支持的,这里面有不少门道。很多人在离婚时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想要主张赔偿,却不知道符不符合条件,最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离婚主张损害赔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存在法定过错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法定过错行为。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这就构成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像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殴打、捆绑等身体暴力行为。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折磨或者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只有存在这些法定过错行为,才有可能主张损害赔偿。
二、有损害结果发生
这里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比较容易理解,比如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自己财产的损失,像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使得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遭受损失。精神损害则是给无过错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比如因为对方的出轨行为,让无过错方长期处于痛苦、焦虑、抑郁等情绪中。例如,赵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后,整日以泪洗面,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这就是精神损害的体现。
三、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害是由过错方的法定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妻子身体受伤,妻子的身体伤害就是因为丈夫的暴力行为造成的,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损害结果和过错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就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四、提出赔偿的一方为无过错方
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就不能互相主张损害赔偿。比如夫妻双方都有出轨行为,那就都不能以对方出轨为由主张损害赔偿。
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李女士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一年后她发现自己当时因为丈夫的过错遭受了很大的精神损害,这时她就可以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事情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赔偿金额执行的问题,比如对方不按照判决支付赔偿款。或者在财产分割上,因为损害赔偿的介入,可能会引发新的争议。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当事人再次陷入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损害赔偿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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