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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这起故意伤害重伤案中,朱建波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200余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丰硕,成功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他曾是资深检察官、优秀公诉人,熟知公检法办案思维,擅长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
原审判决认定,20XX年X月XX日,被告人高XX因遛狗未拴绳吓到被害人姜X,双方发生争执,高XX用持手机的右手戳击姜X脸部,致其左眼重伤二级、面部轻微伤。原审法院据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XX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朱建波律师介入后,仔细查阅了受案登记表、发破案经过、伤情病历等书证,反复观看现场监控录像,对证人证言逐字分析。他发现,高XX虽经电话传唤到案,但侦查阶段否认故意伤害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构成自首。
二审期间,朱建波律师没有放弃,继续深挖证据。他通过近亲属与被害人沟通,促成高XX在法定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外补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同时,朱建波律师积极与XX区司法局沟通,获取了同意高XX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这些新证据成为了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
证据助力改判缓刑
朱建波律师将新证据提交法庭,指出二审期间高XX认罪悔罪,补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司法局同意社区矫正。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维持定罪部分,撤销原量刑,改判高X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朱建波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关键细节的挖掘,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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