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起点与专业方向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起开始执业,早期接触了各类不同领域的案件,在不断实践中,逐渐确定了在刑事案件、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的主要服务方向。早期承办的基础案件虽未详细提及,但为他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当事人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案由是聚众斗殴罪。刘振宇律师作为指定辩护人参与此案。案件过程如下:张X翻看丈夫李X手机发现其与杜X有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并告知杨X,杨X与李X因此在电话中争吵并约在某县某街道某门协商。凌晨双方在桥上发生口头纠纷后肢体冲突,李X驾车撞击杨X等人,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受伤,经鉴定杨X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王X损伤构成轻伤一级。一审法院判决李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李X不服上诉,刘振宇律师辩护称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刘振宇律师关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撤销一审判决,重新量刑。
持续耕耘:近年案件与日常服务
近年来,刘振宇律师持续活跃在法律实务领域。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其中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中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担任过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开封市律师协会文宣委副主任、第一届开封市律师协会妇联委员等职务,为日常的法律顾问工作和非诉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持续耕耘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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