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杨向东律师代理。杨向东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尤其在侵权领域,特别是医疗损害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他是该律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还担任多家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身兼多个重要职务,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觉得处罚未涵盖所有涉事违法行为,便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重新调查后再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一样。家属认为卫健委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再次委托杨向东律师团队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律师团队没有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有义务核查并处理。同时,系统分析法律依据,说明“书写病历”和“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仅处理前者属于“选择性执法”。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法律干货
1.关注行政行为合法性:当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满时,要关注其是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
2.重视法律依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同行为对应的法定义务,以便在维权时准确指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3.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注意保留行政机关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时,不要轻易放弃。只要找准法律依据,合理维权,就有可能争取到公正的结果。杨向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他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十字一号凯爱大厦B座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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