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二手汽车商隐瞒事故车实情构成欺诈,律师助力消费者获退一赔三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有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行政执法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领域,成功代理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
2023年3月,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花72000元买了一辆本田飞度。合同明确备注“本车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贾某某付了款,车商完成交付和过户。可不久后,贾某某发现车底盘漏油,检测后发现是重大事故车。经司法鉴定,车辆确实存在多处维修痕迹,与车商承诺不符。原来,该车原车主曾在2021年进行重大维修,但车商未披露。贾某某与车商协商,车商只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惩罚性赔偿。
贾某某委托丁婷律师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及利息、赔偿实际支出、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等。车商上诉称对车辆事故不知情,不构成欺诈,且事故位置隐蔽,超出合理注意义务。二手汽车交易行辩称自己只是代收方,不应担责。
丁婷律师精准定位法律关系,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策略。全面收集证据,反驳车商抗辩。庭审中指出车商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二手交易行不担责。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车商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等。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二:成功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
同样是丁婷律师代理的案件。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卖1000吨玉米。薛XX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货款280万元。1月7日,农业公司向案外人邵XX账户转账280万元,该账户是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薛XX催款时得知款项已付至被告二公司,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农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核心争议是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账户付款是否对薛XX发生货款支付效力。丁婷律师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提交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农业公司已付款且薛XX追认。还提交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说明是企业内部纠纷。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为薛XX追认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消费维权:购买商品时,要注意合同条款,保留好相关凭证。若商家存在欺诈,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
2.商业交易:签订合同要明确付款方式和账户,付款后保留转账凭证。涉及多方交易,要及时沟通确认付款情况,避免纠纷。
3.证据收集:遇到纠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维护自己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在消费和商业交易中,遇到纠纷不要慌,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丁婷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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