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辩护专长
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十载。她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刑事辩护服务,工作方式侧重于诉讼。执业以来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主要部分,涵盖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
骗取出口退税案
在陈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中,陈某某为被告。争议焦点在于能否为涉案金额700多万且排名第二的陈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和不起诉结果。尹艳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在陈某被拘留后,第一时间会见并出具侦查阶段法律意见。取保申请未被批准后,在公安提请批捕时申请不予批捕,第37天成功取保。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抓住各嫌疑人之间供述的矛盾之处,出具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最终检方对陈某存疑不起诉。
赵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赵某是被告,争议焦点是赵某的罪名定性。检察机关最初以诈骗罪起诉并给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意见。尹艳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认为赵某不构成诈骗罪,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庭前,公诉人变更起诉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赵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开设赌场案
王X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王X为被告。争议焦点是王X的量刑问题。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尹艳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放弃定性辩护,将工作重心放在量刑情节的梳理与论证上。通过多次会见王X,核实案件细节,搜集证明其从犯地位的证据,积极与家属沟通推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协助王X完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庭审前与公诉机关充分交换意见,庭审中向法庭详细阐述王X的情节及适用缓刑的可行性与社会效果。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王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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