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的公司法人是干什么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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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的公司法人是干什么的?

公司法人在设立之后,就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使得民事主体的权利得到更大的保障,但是不少人依旧不知道设立的公司法人是干什么的,从而依旧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公司法人在设立之后,应该按照怎样的流程进行变更呢?

一、设立的公司法人是干什么的?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是为了给设立者牟取经济利益,而法人单位是为了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在意识到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该民事主体就可以在收集资料之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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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设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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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中国开一间外资企业公司,不知道注册手续麻不麻烦,想问一下如何设立外资企业,设立程序一般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签订合作意向书
  拟合作的中、外各方,通过初步谈判,签订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书。
  
2、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审批项目建议书
  根据中外投资各方的合作项目意向书,由合作项目的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资各方合作意向书
  
(2)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3)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立的意见(部分行业)
  
(4)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5)投资各方资信证明
  
4、审批可行性报告
  中、外投资各方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资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
  
(4)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地址选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
  
(5)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业务部门的意见
  
(6)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
5、审批合同、章程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由外经贸局负责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中外双方签定的合同、章程
  
(4)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副本
  
(5)投资各方资信证明
  
(6)董事会组成及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7)外商独资企业由外经贸部门一次审批,需提交的文件有: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董事会组成名单、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领取企业批准证书
  合同、章程批准后,向外经贸局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外方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银行的资信证明
  
(3)中方营业执照
  
(4)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6)合同、章程(含外文本)和附件及批准文件
  
(7)董事会名单及董事长、董事的组成及委派证明
  
(8)名称登记
  
(9)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
  
7、统计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批准证书之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前,需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1)出示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
  
(2)填写企业统计登记表(一式2份)
  
8、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经外经贸局批准投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收到批准证书后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一式3份)
  
(2)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6)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董事长的委派(任职)文件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7)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企业住所使用证明,企业住所租赁的房屋,要提交房屋租赁协议(租期应在1年以上)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9)凡涉及城市建设(含占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和环境保护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件
  
(10)从事经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还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9、办理用地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10、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外高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向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审批机关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副本
  外汇管理局审核上述文件后,填写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外登记证》。
  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到所在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在境内其他地区或在境外的金融机构开立外汇帐户。
  1
1、银行开户
  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开户时,需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帐户。开户时,需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1
2、税务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
  
(3)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文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5)企业董事会组成名单
  1
3、海关手续
  A.报关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2)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合同、章程
  
(4)批准进口设备清单
  
(5)企业验资报告
  
(6)商务部门批复
  B.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2)货物发票
  
(3)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
  C.报关提货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2)货物发票
  
(3)装箱单
  
(4)进出口货物免征税证明
  
(5)运(提)单
  
(6)进出口许可证件
  1
4、财政管理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管理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3)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本
  
(4)企业的合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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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是什么意思?设立流程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分公司设立流程:
(一)、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5、总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二)、注册分公司流程
1、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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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设立子公司 子公司如何设立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总公司拨款证明;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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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撇开设立人数的规定简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但公司需要以公司的所有财产承担债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综合上述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进行总结,有限责任公司大致有以下特点: 1、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具有的法人资格,能以法人的名义对外进行经济往来; 2、有限责任公司有的财产,且财产于股东; 3、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4、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地承担责任,以公司的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三、最新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怎么走? 大体来说,有限公司设立应当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这是公司“旗帜”,设立公司必须要有公司章程。 2、认缴出资。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最初动力。 3、缴纳股款。 4、设立公司管理机构,如董事、监事等。 5、进行设立登记。对于登记,有需要走以下几步注册设立的流程。 第一,核准名称。如果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名称必须申请预先核准。 第二,提交资料。 第三,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刻办公司用章。 目前,市场上有专门代理公司注册设立的相关机构或者人员,尽管他们办理会比较便捷,但是公司的设立流程本来也不复杂,因此在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自己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设立成功后,就可以开展相关业务,但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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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设立成立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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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第二步:银行入资、验资 在工商局提供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后 去银行办理工商注册临时账户。第三步: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第四步:营业执照申请 验资报告拿到后,再去工商分局。第五步: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拿到营业执照后,去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去申请代码。第六步:银行账户许可证申领 办完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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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设立子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1、核准名称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提交资料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综上所述,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股东人数合格、出资额符合要求、有经营场所等。股东首先要办理核名,然后提出设立登记,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书、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经过工商局批准,符合要求的,会发放营业执照,这样企业就依法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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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瑕疵的概念,公司设立瑕疵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公司设立瑕疵,是指已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体要件或者程序要件,从而使公司法人人格存在不稳定状态的法律现象。公司瑕疵设立在公司实践中经常发生,也因此而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而目前我国公司法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调控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应有经济机能的发挥,故建立和完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仍是我国公司立法的重要任务。 公司设立瑕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公司已经登记成立; 第二,已成立的公司仍存在着瑕疵,使得公司法人人格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第三,瑕疵产生且仅产生于公司设立过程中。 (1)主观瑕疵。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的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瑕疵,主要是指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本身的原因或其意思表示有缺陷。例如,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发起人或股东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发起人或股东明知其行为将侵害债权人利益而作出的设立意思表示等。 (2)客观瑕疵。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瑕疵,主要表现为设立行为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或者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例如,设立目的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发起人或股东不足法定人数;章程必须记载事项欠缺或记载违法;发起人未认足、缴足出资;公司组织机构不符合法律要求等。 公司设立瑕疵的最核心问题是公司法人人格的性和稳定性的问题,公司设立的瑕疵直接导致了公司拟制人格的瑕疵,表现在公司承担责任的能甚至是和权利能力的缺陷。这也是公司设立瑕疵导致法律纠纷不断的原因之一。
做了几年生意,有些积蓄了,现在想和兄弟一起合伙开个有限公司,请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答案如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程序是:
1、发起人发起。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发起人有数人时,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或作成发起人会议决议。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发起人协议(或决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合伙协议。发起人在公司未成立前,应对他人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
2、草拟章程。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为的,它与发起人协议不同。起草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外公司法大多数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予以公证,我国没有这种规定。但我国法律要求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3、必要的行政审批。并不是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要经过行政审批,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就可。我国《公司法》第8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如,设立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应事先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批准,不经批准,就不得申请登记。
4、缴纳出资。发起人在签署发起人协议或章程时,认缴出资。如果筹备工作顺利,应办理审查批准的手续也已办理,就应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5、验资。发起人(公司成立后是公司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6、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7、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营业。
朋友想知道金融控股公司的知识,所以请问一次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条件或者设立方式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1.股权交换设立方式。股权交换制度的法律定义是 控股公司以自己的股票或增发新股为代价,换取特定事业公司全体股东的全部股票,并使该特定事业公司成为自己完全子公司的一种股权交易制度。这种设立方式比较简单,易于操作,设立成本也比较低,是一般控股公司设立的首选方式。
  假设有A、B两个公司,现在要成立金融控股公司A,使B成为A公司的完全子公司,可以采用签订股权交换契约的形式来完成股权交换。其具体做法如下
①经过A、B两公司的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认可;
②在股权交换契约中约定的股权交换日,B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自动转移给A公司,使 B公司成为A公司的完全子公司,
③ B公司的股东则按股权交换契约中约定的交换比率,受让A公司的新股送股。
  这种股权交换与股权收购的不同之处在于股东权利转移的强制性,在股权收购的场合,股权的转移是由被收购公司股东的自由意志决定的。而在上述A、B公司的股权交换中,在约定的交换日,B公司股权就自动转移至A公司。另外,股权交换方式并购的代价并非现金,而是母公司新发行的股票,所以母公司往往乐于采用。
  
2.股权转移设立方式。股权转移是设立纯粹控股公司的方法,特别适用于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股权转移的法律定义如下 股权转移是特定事业公司的全体股东在得到股东大会确认的前提下,把其全部股份以实物出资的形式转移给控股公司。 该控股公司则以发行新股设立的方式,接受该特定事业公司为完全子公司的一种股权交易制度。
  股权转移分为两种方式:单独股权转移和共同股权转移。单独股权转移方式的股权转移决策只在一个公司内进行。例如一家金融机构欲并购另一家具有业务协同效应的公司,可以先用股权转移方式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然后再利用租税措施法,把该公司股权让渡给母公司。已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则可以利用股权交换方式归并其他企业。共同股权转移涉及多个企业组成共同母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需要经过当事各方的协商协议。当事公司之间必须签订保守秘密协议,再签订整合基本意向书和整合契约书,然后再签订共同股权转移基本意向书和共同股权转移契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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