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丹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在西北政法大学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200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开启专职律师生涯。她曾任职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积累了高端法律服务经验。2016年至今,加入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团队负责人、副主任。执业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为当事人挽回/避免经济损失超3亿元。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与个人,工作方式包括诉讼与非诉业务。
处理不当得利纠纷
在张X与李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与第三人王X系合法夫妻。张X诉称,被告李X明知王X有配偶,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李X,包括转账款项及购置车辆等,要求李X返还相关财产、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李X辩称源汇区法院无管辖权,其与王X系朋友关系,双方经济往来为正常借款还款,车辆系其父赵X购买,不构成不当得利。第三人王X称与李X系朋友关系,经济往来正当;第三人赵X辩称车辆系其个人贷款购买,请求驳回对其的诉请。
李丹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围绕管辖权、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款项性质、车辆归属等争议焦点,指导原告提供了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证据。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认定案件事实。最终,法院经审查依法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未支持被告关于管辖权的异议;根据原告提供的对话录音,认定王X与李X系情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李X的转账构成不当得利,经核算,李X应返还56608.35元;因涉案车辆登记在第三人赵X名下,且赵X提供了偿还贷款的证据,对原告要求返还车辆及赵X配合过户的诉请不予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及道歉因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宜一并审理,对该部分诉请也不予支持。
再审案件成果
李丹还成功代理李某某1700万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再审改判为300万。在该再审案件中,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证据困境,李丹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准确适用法律,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通过在再审过程中的积极举证和辩论,最终实现了再审改判,为当事人大幅减少了经济损失。同时,她主导的某建设工程再审案,也成功推翻原审判决,为客户减损1700万元,展现了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