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几种类型?

最新修订 | 2024-06-29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两种,一种是划拨,另一种就是出让。 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 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几种类型?

现在不论是我们购房或者是农村的住房,都会有房产证或者是土地使用权。特别是购房时,很多购房者都会特别关心房产土地使用权打底是什么类型的,这也关系着使用期限的问题。那到底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些种类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来了解一下。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共有两种类型。

1、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

2、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

我国的土地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权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你买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是出让的,交钱买的使用年限

农村住宅的那个,是划拨的或者集体土地使用的,是无偿的,不可转让的。除非转让的经过政府批准。

房地产权证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给予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

(一) 权属人:权属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法定名称;权属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二) 身份证号码:权属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其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现军人填写其军官证、士兵证号码。旅居国外的中国籍人士,填写其中国护照号。港、澳、台居民填写其所在地区的身份证件号码。外国籍人士填写其所在国身份证件文件号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号码前加注证件名称,如:军官证、中国护照、香港身份证等。

(三) 国籍:中国籍人士填“中国”(含港、澳、台居民和旅居国外者)。外国籍人士填写该国的中文名称。

(四) 房屋所有权来源:填写新建、购买、赠予继承、划拨、交换、析产、分割、合并、接管、裁决11种。

房屋所有权来源按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分类。其中“新建”指权利人自行投资兴建房屋,以原始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含扩建、改建增加面积等情况;“购买”含依法收购、拍卖成交等;“交换”含拆迁补偿产权交换;“接管”含代管和托管;“裁决”含裁定、判决和仲裁等。

(五) 房屋用途:按房屋用途性质分类,证上填写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2种性质。不同用途性质的房屋应分别登记发证。

《城市规划法》实施后,经依法批准建设的房屋,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房屋用途,应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证明文件(连附图)所确定的建筑物各部位具体用途为依据。申请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须持城市规划部门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书面意见,在我局办理土地出:p>

如有关文件记载的房屋用途不明确(如“综合楼”等),可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建筑物部位分类(按已收取的“楼面地价”类别区分),作为登记具体房屋用途性质的参考依据。如裙楼部位可能按商业用途,塔楼部位按住宅用途计收土地有偿使用费,相应的房屋应当分别登记“非居住用房”和“居住用房”。

为便于房地产权证使用者了解证内有关房屋由城市规划部门认定的具体用途,可在附记栏注记非居住用房的规划用途,如注记“城市规划房屋用途:商场(或办公用房、厂房等)”。

(六) 占有房屋份额:指权属人占有房屋的所有权份额。如果是由两人以上共同共有的,填写“共同共有”;如是两人以上按份共有的,按权属人实际所有份额填写。

按份共有可按占有份额的比例填写,如“1/2”或“50%”;也可按占有的实际面积填写,如“40平方米”。

通过上面的内容,相信大家对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所了解了,国家对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是有严格规定的,其中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购房者要全面的了解这些信息,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几种类型?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些类型?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的类型有一种是划拨,另一种就是出让。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10w+浏览
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四、出让土地使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我在农村有一些土地,现在想转让,咨询一下律师土地使用权办法关于土地使用类型的形式有几种?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土地使用权种类有哪几种类型
主要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类型,当然各个类型都有其固定的适用范围,还有符合规定的条件,而且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所征收的税收以及权利范围则会都有所差异。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四、出让土地使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四、出让土地使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几种?
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 二、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 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及竣工时间、支付出让金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条款内容须清晰、具体。同时,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家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拆迁中和使用权类型是出让的
[律师回复] 1、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 2、现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数都是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 3、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4、房屋类型不同,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不同也就影响了该房屋所属的类型。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5、土地性质不同,那么对购房者后期的影响结果也不一样,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但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如果想进行交易,就需要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想买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一定要先弄清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避免增加交易成本。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使用权的种类及分类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四、出让土地使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土地使用税税类资源税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税类资源税有哪些
根据定义可知,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行为税类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这类税收的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并有着较强的时效性,有的还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征收标准: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
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
8.00元;小城市为0.30~
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
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而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什么?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四、出让土地使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四、出让土地使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证 >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几种类型?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