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执业经验
王芳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现执业于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x81682,服务地区包括廊坊、永清县。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的主要客户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包括诉讼业务,也涉及非诉业务。
处理劳务受害纠纷
在“脚手架断裂致伤案”中,原告韩XX自2019年起受被告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在施工过程中,因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不慎摔伤,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韩XX与王XX就损害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韩XX要求王XX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8062.1元,依据是双方存在雇佣关系,王XX作为雇主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王XX则提出多项抗辩,包括韩XX自身存在操作过错、损失数额过高、垫付费用数额争议以及伤情因果关系等问题。
王芳作为韩XX的律师,在一审中依据《民法典》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强调王XX作为雇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韩XX合理损失为98590元,并判决王XX赔偿。王XX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王芳继续为韩XX据理力争。王XX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王芳对该证据进行质证。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关于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的认定,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王芳通过对法律的准确适用和有效的诉讼策略,为韩XX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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