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背景与业务专长
胡涛律师自2012年起在云南昆明执业,就职于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是该所昆明办公室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负责人。他拥有昆明理工大学法学本科学士学位和云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还担任云南省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被云南省律协评定为刑事专业律师。执业至今,他带领团队专门从事刑事辩护法律事务、与刑事法律事务相关的涉财产专项法律服务及刑事诉讼相关法律研究,办理刑事案件数百件。
案件背景
犯罪嫌疑人陈X经朋友介绍欲到昆明从事房屋中介职业。2020年7月18日,他到达昆明后暂住姐姐处,此前联系他送材料的朋友让人将七卷“广告喷绘材料”运到他这里,每卷约25公斤,他分七次搬运至姐姐住处30楼。朋友要求他打车将材料运到武汉XX,并给两万块费用,他提出物流寄递遭拒。7月19日中午,他让姐姐帮忙打车,朋友转账一万五千元。网约车司机到达后,姐姐帮忙将材料搬上车。陈X启程后,在胜境关收费站附近遇检查,民警从两卷材料夹层中查获疑似毒品可疑物。
辩护过程
胡涛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XX县看守所会见陈X,详细了解案情。其团队讨论认为陈X不具有运输毒品罪的主观故意,不明知材料中夹带毒品。律师书写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指出陈X始终辩解只是帮忙运广告喷绘材料,朋友未明确说是毒品;从视觉和重量上难以觉察异常,且无合理理由怀疑藏毒。还分析了多个细节,如报酬合理、搬运淡定、询问物流寄递、让姐姐帮忙打车和搬运、配合检查等,从反面推定陈X不具有主观明知。律师将辩护思路结合法律法规形成书面意见,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间,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到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当面沟通辩护意见并递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案件结果
经过律师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院认可律师辩护意见,认为陈X主观明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涉嫌犯运输毒品罪,最终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陈X在关押37天后成功取保释放,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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