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某民营企业高管在帕劳共和国任职时因船舶购买协议与江苏公司产生纠纷,对方报案后,某市公安局于20XX年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立案侦查。然而立案近六年,办案机关既未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未进行传唤或讯问。直到20XX年当事人得知此事,面临突如其来的刑事风险,遂委托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介入维权。
发现关键问题
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事实、调取证据,发现本案存在重大法律问题。一是主体不适格,合同相对方是公司,当事人作为公司总经理,其行为是职务行为,所谓“诈骗行为”实则是两公司间的民事合同纠纷。二是当事人无非法占有目的,纠纷发生后积极沟通,无隐匿财产行为。三是程序严重违法,本案系涉外合同,应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而立案单位仅为派出所,且立案后久拖不决。
提交监督申请
基于上述分析,赵磊律师依法向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详细阐明本案系民事纠纷,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同时指出公安机关程序违法、立案不当等问题。
成功撤销案件
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及赵磊律师的持续跟进下,公安机关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本案“没有犯罪事实”。20XX年,某市公安局正式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该起“诈骗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