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经济交往或者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人们会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的行为,比如明明签了合同,后来却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想把之前的决定撤销。可这撤销权也不是随便就能行使的,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让撤销权成立呢?这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接下来就详细说说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一、重大误解情况下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要成立基于重大误解的撤销权,首先得有误解的事实,也就是当事人对合同等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比如张三以为自己买的是A品牌的手机,结果收到的是外观相似但性能差很多的B品牌手机,这就属于对标的物的错误认识。其次,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也就是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最后,误解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受到对方的欺诈等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二、显失公平情形下撤销权的成立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要构成显失公平,首先得有不公平的结果,比如合同中一方承担的义务远远超过了另一方,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比如甲在乙急需用钱的时候,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了乙的房产,这种交易就明显不公平。其次,这种不公平是由于一方利用了对方的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造成的。如果是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导致的价格波动等情况,就不能认定为显失公平。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欺诈行为下撤销权的构成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要基于欺诈成立撤销权,首先欺诈方要有欺诈的故意,也就是故意欺骗对方。比如商家故意夸大产品的性能,虚假宣传。其次,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积极的告知虚假情况和消极的隐瞒真实情况。最后,受欺诈方因为欺诈行为而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消费者因为商家的虚假宣传而购买了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四、胁迫情形下撤销权的条件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要基于胁迫成立撤销权,胁迫方要有胁迫的故意,并且实施了胁迫行为。比如甲威胁乙,如果不签订合同就伤害乙的家人。受胁迫方因为胁迫行为而作出了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当撤销权成立并行使后,后续还会涉及到一系列问题,比如已经履行的部分该如何处理,是否要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处理撤销权相关问题时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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