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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市第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沐足场所组织卖淫刑事案件中,涉案场所多名管理人员被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且指控“情节严重”。若指控成立,被告人将面临重刑。此时,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接受委托,为其中一名被告人辩护。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XXXXXXXXX0382,累计主办或协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
否定加重情节
李晖律师深入研究被告人的工作职责,仔细分析其在涉案场所组织卖淫行为中的实际参与程度和涉案情节。他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情节严重”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在庭审中,李晖律师通过详细举证和严谨论证,成功推动法院否定了加重处罚的指控,排除了被告人被从重处罚的可能。
精准认定从犯
李晖律师进一步梳理案件证据,研究被告人在涉案场所的管理权限、获利情况以及受领导指挥的客观事实。他充分论证被告人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这些关键论证为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实现轻刑辩护
结合案件事实和刑法关于组织卖淫罪的规定,李晖律师针对被告人的行为定性和量刑情节出具了专业的辩护意见。在庭审中,他通过有效的举证、质证和精彩的辩论,让法院全面采纳了辩护观点。最终,法院未认定“情节严重”,认定被告人为从犯,结合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作出轻刑判决,成功实现了轻刑辩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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