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戴雯雯律师代理。戴雯雯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8202311642419,服务于湛江地区。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深耕于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领域,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方面经验丰富。
庞女士与吴川市XX公司签订了《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XX,XXX元定金。可庞女士发现,认购书上的单价“X,XXX元/㎡”与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X,XXX元/㎡”不一致。于是,她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还定金,但公司拒不退还,坚称应以认购书上的金额为准。双方争执不下,庞女士将公司告上法庭。
戴雯雯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认购书和相关证据。她认为,认购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单价与商定不符,存在重大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律师抓住这一关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吴川市XX公司向庞女士返还定金XX,XXX元。
法律干货
1.签订合同要仔细:签订任何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涉及金额、价格等重要内容,确保与自己的预期一致。
2.保留证据很重要: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收据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3.遇到问题及时咨询: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或与对方有争议,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损失扩大。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只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保留好证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戴雯雯律师秉持“心存至善,方能致远”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她任职于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荣盛广场16栋182018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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