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了千余件案件,在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入的耕耘。下面我们通过他代理的一起强奸案,来看看他在刑事辩护专业领域的深耕路径。
案件背景呈现
20XX年X月至X月期间,被告人李X在明知被害人曹XX精神行为异常的情况下,先后三次将其带至江阴市XX的暂住地并发生性关系。经鉴定,曹XX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案发当晚,被害人男友发现异常报警,李X在现场否认犯罪,到派出所后如实供述当晚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前两次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李X赔偿3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及家属谅解。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辩护策略制定
邹炳昂作为被告人李X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定性无异议,将重点放在量刑情节上提出辩护意见。一是指出李X在公安机关审查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主动供述了未被掌握的同种较重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二是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三是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四是李X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本案未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综合这些情况,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关键情节挖掘
本案的辩护重点是在李X现场否认犯罪的情况下争取“坦白”认定。邹炳昂仔细梳理到案经过,发现李X虽现场否认,但在派出所首次讯问时如实供述,且主动交代了未掌握的前两次犯罪事实。根据司法解释,这属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依法应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分析
尽管法院基于犯罪次数和社会危害性未采纳缓刑建议,但邹炳昂提出的坦白、赔偿谅解等全部从宽情节均获采纳,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作出了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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